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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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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務局局長:希望爭取支持草案和選舉如期進行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出席大埔區議會會議前,會見傳媒的答問內容(只有中文):

記者:是否已經向立法會議員遞交了條例草案?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們今日向立法會發了一份資料文件,介紹今次行政長官選舉的修訂條例,主要就特首出缺的情況之後,新選的特首做餘下的任期,我們會在三月二十四日刊憲,四月六日向立法會大會提交首讀。

記者:有沒有信心議員會支持今次的條例草案?

局長:我們在過去幾個星期,有多方面與不同的黨派溝通,亦在立法會的內務委員會、大會的辯論、事務委員會也有做解釋,就《基本法》有關的原則、法理上的理解,也有與大家去通報。我們希望向立法會提交了草案之後,大家進一步了解,可以爭取到立法會的支持。

記者:如果真的大部分議員,有議員提出司法覆核的話,你們會否去報呈中央,要求釋法?

局長:我們會盡一切努力,把新選的特首,七月十日的選舉能夠順利進行,也要確保新選的特首能夠如期和合法地產生。我們當前首要任務有兩方面。第一方面,是要把草案向立法會提交、討論,希望爭取到支持(後)能夠通過。第二方面,希望能夠就選舉方面,能夠如期順利進行。

記者:釋法是否最後一步?

局長:我已經跟大家講過,我們會按照情況的發展來辦事。

記者:這一、兩天有不同的學者講過,應該在四月,即下個月,便應該提呈人大去釋法,政府有沒有一個最後的限期去做這件事?

局長:我跟大家說,當前最重要的任務,是將這條例草案向立法會提交,亦透過選舉管理委員會將七月十日的選舉安排得好。

記者:如果真的有人提出司法覆核,政府最後一步是否釋法?

局長:如果有人就特首選舉提出司法覆核,要視乎司法覆核的申請是就哪方面向法院提出,特區政府當然會按照香港的法例和《基本法》原則去處理和回應。

記者:會不會採取主動?就算沒有人(提出)司法覆核,也採取主動去釋法?

局長:我跟大家講過,我們現在當前的任務是將七月十日新的特首選出,依照法例去選出,一切的工作都是朝著這個方向去處理。

記者:(這條法例草議時,有沒有諮詢內地?)

局長:我現在當前的要務是把這條草案向立法會提交,做好立法的工作,我已向大家解釋過,要透過選舉管理委員會和選舉事務處安排好七月十日的選舉。

記者:釋法的問題,你們有需要時,會否主動向人大釋法?

局長:我已經跟大家解釋過,我已經注意到在立法會內、外,有議員和各界人士向我們提出,要未雨綢繆、要考慮釋法的可能性。當前我們要做好立法的工作,做好選舉的準備。我們也會盡最大的努力,確保七月十日的選舉能夠依時和合法產生。



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