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詞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政制改革」議案辯論總結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六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政制改革」議案辯論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今日有很多位議員──二十多位議員代表他們的黨派、團體及個人的立場,就政改問題發表了寶貴的意見。

  湯家驊議員提出原動議。就湯議員的言論,我有幾方面的回應。第一,他特別提到行政主導的問題。行政主導的原則,我們在二○○四年發表的第二號及第三號《政制發展專責小組報告書》時,已經提出《基本法》內有部分條文顯示政府是採取主動的──法案、議案和預算案是由政府提出的,而由我們提出後,要經立法會通過才可以成事和推動。在我們落實了普選的時候──行政長官經由普選產生、立法會經由普選產生,這個互相配合、互相制衡的原則是依然繼續的。

  雖然湯家驊議員認為喬曉陽副秘書長的發言依然不足夠,但至少他表示這是個好的開始──這是大家有的一些共通點。我十分明白湯議員對二○一二年政改方案依然有所保留,但是實情是我們已經盡了最大努力,在可能範圍內提出來。如果大家能夠支持二○一二年方案的話,是可以為今後達至普選創造更有利的條件的。

  林健鋒議員提出修正案,表示在香港不應該太着重經濟、亦不應太着重政治。兩方面都有道理,不論大家以甚麼黨派、背景或立場參選,都是希望辦好香港社會、經濟、民生各方面的事宜。

  梁國雄議員的修正案建議,將來落實普選行政長官時,由五萬名選民提名便可以出任候選人,但我恐怕這樣並不符合《基本法》。我們需要成立一個提名委員會,而按照人大常委會二○○七年的《決定》,提名委員會可以參照選舉委員會而成立。

  陳淑莊議員比較詳細地分析及表述了喬副秘書長聲明中提及普及和平等的原則。其實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喬副秘書長表示,普選的核心內容是保障人人享有平等的選舉權。這是一個整體的原則,我相信對我們今後在香港按照《基本法》及普及和平等的原則落實普選,會是很有幫助的。談到普及和平等的原則,其實有關選舉投票權的原則和標準,性質很是廣泛,不同的國家或地區所採取的制度是有分別的,但大家都認為及觀察到在香港和外國多個法區,都依法有着不同的合理規限:例如按照《基本法》,香港要選行政長官的人士須起碼四十歲、在香港居住二十年;又例如按照香港的選舉條例,起碼要十八歲才能成為選民。這些都是依法制訂的合理限制。

  陳議員亦提到泛民黨派有否在不同時段、不同年分提高叫價?我確實有這樣的感覺和觀察,因為在二○○五年就二○○七/二○○八年方案進行表決前,大家提出幾個重點的:第一,未有普選時間表;第二,區議會方案容許委任區議員參與選舉;第三,我們沒有說明由區議員互選產生六個立法會議席時,是否採用「比例代表制」。我們今時今日已全部回應了所有這些要點,但大家要求的就更多、更大。所以,張國柱議員表示談判不應「鐵價不二」,但與泛民黨派討論這些問題,有時感覺並不是「鐵價不二」,而是叫價不斷提高。

  李卓人議員特別提到功能界別的議席。他比較簡單的說:好像等於資產越多的人士或團體便可以參與立法議會的功能界別。實際上並非這樣。在議會內有工會、有人代表草根階層,亦有好像張國柱議員和張文光議員代表社會福利界和教育界,都是與商界有分別的。並且,今次我們建議把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席由一席增加至六席,是擴大了由三百多萬整體登記選民選出的區議員互選產生更多的議會代表,是擴闊了議會跨階層的代表性。

  梁家傑議員特別提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在這方面我要特別一提,國際法的情況和立場其實非常清楚。在一九七六年,英國政府將《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時候,已做了保留條文──第二十五條(b)款不適用於香港。在一九九七年,中國外交部代表中央政府向聯合國秘書長發出照會,這些保留條文是繼續適用的。因此,香港可以達至普選源於《基本法》,而在二○○五年至二○○七年期間,從策略發展委員會的討論至做《政制發展綠皮書》時,特區政府已表明會按照《基本法》以及普及和平等的原則來讓香港達至普選。

  劉慧卿議員你剛回來,我很高興。妳剛才特別提到自一九九一年妳已在議會代表市民發表意見和處理立法會工作。你很擔心地提到:「已經當了(議員)二十年,會否再做二十年也未達至普選?」一定不會這樣,因為七年後我們已經可以達至普選行政長官,十年後已可以達至普選立法會。不過我相信這裏很多同事都很歡迎,像你剛才所說,再當二十年立法會議員,亦可以通過二○一二年方案讓更多年青的一代──貴黨以及其他黨派的第二、三梯隊,都可以上位。

  黃毓民議員特別提到,他認為北京干預香港的高度自治。但其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二條,特區政府的設立及採用何種制度屬於人大的事權,是在憲法下由人大決定。所以香港對政制的改動是必須按《基本法》辦事,而「五部曲」的最後一部是由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

  譚偉豪議員特別提到,希望香港的政黨能更加成熟。其實特區政府亦希望這樣,所以政府採取了多方面的措施。第一,我們在好幾年前已設立的「十元一票」財政資助計劃,現時已增加至「十一元一票」,以鼓勵不論有政黨背景抑或非政黨背景的獨立候選人參政。第二,我們亦有在不同階段增加區議會的直選議席,今次譚議員提到鼓勵政黨進一步參政,我們亦再一次提出在立法會應該有十個新的議席,不論是經由地區直選抑或功能界別中的區議會間選產生,都可以多些吸納具政黨背景或者非政黨背景的人士,從而有助於香港的政黨發展。

  何鍾泰議員特別提到,雖然本來對二○一二年「區議會方案」有保留,但為着香港政制向前發展也可以支持方案。同樣地,梁美芬議員也是採取相近的立場。我很感謝他們能顧全大局以及對香港政制發展前路的關心。

  吳靄儀議員特別提到將來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委員會以及民主程序。我一直以來向大家解釋,如果對二○一二年的選舉委員會大家能夠有共識通過,例如由一千二百人、四大界別組成,那麼按照人大常委會二○○七年的《決定》,我們應該可以在二○一七年讓提名委員會參照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而組成。我亦要回應何俊仁議員,我一直都說,到底如何訂定這個提名的民主程序,是在二○一二年至二○一七年期間所要處理的最核心的問題,這情況是非常清楚的。自二○○七年人大常委會定下的《決定》後,這立場便非常明確。

  陳偉業議員認為,香港普選是遙不可及。這並非實情。按普選時間表,在七至十年間,不論是行政長官抑或是立法會普選,都可以達至。

  張國柱議員鼓勵我們在「起錨」活動「落區」時要直接聽取民意。我們透過「起錨」活動可以聽取到民意、直接接觸市民,而在處理政制方案的不同階段,我們當然也有出席區議會會議、舉辦公開論壇,聽取了不少民意。

  梁耀忠議員在發言當中明顯地不贊成保留功能界別。我給他的回應亦直截了當,既然今次二○一二年政改方案,我們可以將「傳統」功能界別的成分減低至約四成,為何這不是一個進步?在立法會內透過地區直選、間選產生的議員增加至近六成,為何不是一個進步?

  陳茂波議員表示,他認為二○一二年的政改方案可能進步不足,但他仍在積極地諮詢他所屬的業界的意見。我認同陳茂波議員的說法,大家都是不爭朝夕,大家不要拘泥於到底今次二○一二年政改方案中建議的七十個立法會議席,最終是否有六席或多少席是經由「一人兩票」產生;既然有新的民主成分,就讓它先獲得通過,這樣就創造更有利的條件,讓我們可以在二○一二年以後更進一步處理立法會的民主化。

  梁家騮議員特別提到,如果採用「區議會方案」選出六位立法會議員,是有可能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的。回應梁家騮議員,我只想多說一句,如果大家通過這個方案,我們要在二○一一年十一月的區議會選舉前進行立法,屆時三百多萬名登記選民會很清楚知道大家所選的區議員會有互選立法會議員的職能。

  劉健儀議員就當下的政治情況以及我們提出的政改方案作了很詳細的分析。我非常認同劉議員所說,在二○一二年政改方案通過後,泛民黨派以及其他黨派完全可以有很廣闊的空間,爭取大家認為值得支持的二○一七年普選產生行政長官的方案、二○一六年立法會進一步民主化的方案,以及二○二○年落實普選產生立法會的方案。這些是完全有空間可以做的。

  吳靄儀議員認為我們今次若通過方案就有如購買「Yoga(瑜珈)套票」,這個比喻並不正確。在通過今次的方案後,在二○一七年之前,第四屆特區政府提案建議如何落實普選產生行政長官,屆時大家依然需要投票決定是支持還是否決,所以並非支持二○一二年方案,接着便如「直通車」般要一併支持二○一七年和二○二○年的方案。所以,這與購買「Yoga運動計劃」是完全不同。

  梁劉柔芬議員鼓勵大家先行半步,亦認同民主黨與中央政府有溝通。我認為大家應該共同努力,繼續爭取支持政改方案可以有機會獲得通過。

  何俊仁議員在總結發言時特別提到,喬副秘書長發表的聲明的字眼,到底是否依然有意思?肯定是有意思的。《基本法》的規定是憲法層面的規定,人大常委會二○○七年的《決定》是憲制層面的決定,喬副秘書長所表達的意見當然非常有份量。但回應何俊仁議員,我希望這樣說:溝通和建立一個平台是為着建立互信,當然並非一次接觸、兩次發言就可以建立到整全的互信,但千萬不要每次中央的代表發言後就質疑其可信性和真確性。在過去二十多年,大家曾經質疑過無數次:在八十年代,大家質疑《聯合聲明》的「一國兩制」能否落實,九七年後香港會否繼續有法治、繼續是個自由社會;如此種種的憂慮,到了今天已經證實當年是過份憂慮。

  所以,今天對於處理政制的議題,我很認同詹培忠議員經常所說的:大家要勇敢面對。大家應該理解,中央政府對香港實行「一國兩制」,包括香港要邁向普選的長遠方針政策,是真確的、是堅定的。如果要拖下去,為甚麼在二○○七年要訂定普選時間表?如果不希望香港達到共識,為甚麼要一次、兩次地發表聲明?這些都是希望大家可以開始從一個宏觀的層面逐步達至一個微觀的層面,可以在香港建立一套共識,這些共識對香港的民主進步確實是非常重要的。

  主席,在這裏我要多謝大家很誠懇和坦誠地發表了很多意見,我與特區政府的同事亦很誠懇地邀請各位議員在未來兩個星期不要把門緊緊關上,大家共同探討還有甚麼空間可以讓香港的政制在二○一二年不要停頓下來,可以向前踏出一步,為二○一七年普選產生行政長官以及二○二○年普選產生立法會,創造更有利的條件。多謝主席。

2010年6月9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