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詞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議員動議《索取有關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的薪酬及附帶福利的文據、簿冊、紀錄及文件》議案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李永達議員提出的《索取有關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的薪酬及附帶福利的文據、簿冊、紀錄及文件》議案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在今天的辯論當中,有不少議員再次提到政府在委任副局長及局長助理時,怎樣處理他們是否擁有外國居留權的問題。律政司司長在辯論開始時已說明了《基本法》的原則,我再在這裏向大家解釋一下幾方面。

  在《基本法》的草擬過程中──八十年代的香港有一個獨特的背景,我們是一個開放的國際城市,而且有移民潮,因此《基本法》的規定非常寬鬆:

  第一、在特區政府的高層,只要求司長、局長及幾個部門的首長需要是中國國籍及不擁有外國居留權;

  第二、立法會方面,有最多百分之二十的議席可以容許非中國籍,擁有外國居留權的議員出任;及

  第三、司法機構方面,只要求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是中國國籍及不擁有外國居留權。

  至於一般香港居民,在一九九六年中央政府透過人大常委會就中國國籍法作出一個適用於香港的解釋,容許移居海外的香港永久居民如果回流的話,可以保留中國國籍,申請特區護照,並可同時繼續使用外國政府所簽發的證件作為旅遊證件,即是說他們可以保留外國護照。這是香港回歸之前定下的安排,這套安排亦維繫了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城市、一個自由開放的城市。我們是在這背景下開展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招聘工作,正因為在香港的七百萬市民當中,至少有幾十萬這類人士,我們在招聘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的時候,很自然會聘請到這些具有外國背景的人士,這是反映香港人口結構的事實,亦是可以延續香港作為一個自由開放的國際城市的一套安排。《基本法》訂下的安排,我們是不能輕易將它修改的。

  今日有好幾位議員表示,如果副局長及政治助理是拿着這些「保險單」,會否在情況不妙時先離開香港。某些立法會議員可能有同樣的情況,為甚麼大家又不問他們會否有同樣的安排。我首先要聲明,特區政府支持繼續延續立法會有百分之二十的議席可以容許由擁有外國居留權的議員出任這安排,因為這是保留香港特質的一部分。

  但我想指出,近日大家就這個問題的討論是有些感染性的,上星期我看到有位正在考慮九月參加立法會一個功能界別選舉的人士,他表示可能考慮放棄自己的加拿大護照。一葉知秋,我認為這不是個好兆頭。大家都應該繼續努力保留香港的特質。我在過去幾個星期,看到劉慧卿議員、陳方安生議員,以及李卓人議員都有同樣的看法。

  湯家驊議員在辯論時再次指稱,在一九九○年前草擬《基本法》時,並沒有副局長,這與事實不符。律政司司長和我分別在不同場合都說過,在九七年之前及之後都有副局長職位,而在這兩個時段這些職位都有署任的安排,這些署任的安排至九七年後仍然持續。時至今天,按照《基本法》,副警務處長、副廉政專員,都可以署任。

  何俊仁議員問,現在的安排有沒有違反《聯合聲明》。《聯合聲明》第七十四條說:「某些主要政府部門的副職除外」,即是說某些政府部門的副職,應該一如司長、局長,是要擁有中國國籍,不擁有外國居留權。但在草擬《基本法》時曾充分考慮副司長、副局長應否遵守同一套安排。最終的決定是怎樣呢?副司長需要遵守,副局長包括本來在草擬稿內的副保安局局長和副銓敍局局長不需要遵守。所以《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是非常清楚的。

  主席女士,接着我要說關於薪酬的問題。經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批准,副局長有三個薪金點,政治助理則有五個薪金點。我們在物色人選時定下較高的水平,希望獲聘的人士在上任時已有足夠能力擔任這些職位,所以我們以中間點作為基準來評核獲接見的人士。

  吳靄儀議員和其他議員詢問,到底評核的基準是甚麼?除了看他們的資歷、經驗和能力外,我們聘請副局長會評估他們是否有足夠的能力在立法會代政府說話,解釋政策,應付立法會議員的質詢;是否有能力代表政府向傳媒解說政府的政策立場。至於政治助理,我們評估他們是否有足夠能力做政治分析、聯絡,以及提供政治意見。我們對現已聘請的每位同事,都作了嚴謹的評估。

  我想回應一下陳方安生議員今天所作的評論。她對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批評比較嚴厲,但我們是很願意聆聽的。陳方安生議員非常着重要保留、要珍惜香港的政務官、文官制度。主席女士,我想透過妳讓陳方安生議員知道,大家都是同門出身的政務官,我們這一系的同事都非常珍惜這個制度,正因為珍惜這制度,我們才在二○○二年開設政治委任的問責制。

  回想在一九九七至二○○二年期間,我們有機場事件、有短樁事件,單依靠公務員出任政府最高層司、局長職位的制度,不足以繼續應付九七前後香港社會所發生的政治變化。

  九七前立法機關的所有議員已是經選舉產生,九七後的政府首長是則經由間選產生,市民和社會對政府高層官員是有訴求、有期望的。我們開設了這政治委任制度,由司、局長建立一層防火牆來保護大家珍惜的文官制度。在經歷了機場事件,及至「仙股」事件發生時,當大家昨天看新聞就會想起馬時亨局長當年一力承擔了相關的政治壓力和責任,同時亦保護了公務員同事。

  陳方安生議員應該很熟悉,英國有政治委任的部長,有常任專業的秘書長;英國的前殖民地──印度、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在脫離英治後都是從兩個方向發展,一方面發展普選制度,另一方面發展部長制度。但公務員、文官、政務主任繼續留守政府,做政策分析、政策建議的工作,這一套就是我們正在為香港孕育的制度。

  我們也推動普選,對此曾蔭權帶領的第三屆特區政府較任何一屆香港政府都站得要前。我們在半年內已爭取到一個普選時間表。大家可能不認為這普選時間表是理想的,但這不要緊,香港是多元化的社會,我們可以有不同的政見。陳方安生議員是前政務司司長,她與行政長官一樣,都是位高權重,都曾出任我們最高層的官員,「宰相肚內可撐船」,應該可以容納不同的政見。

  主席女士,最後我想向各位議員交代一下,上星期一在政制事務委員會上,委員通過一項動議,要求政府對聘任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制度作些檢討。就此,在現階段我們有五點回應:

  第一、日後招聘副局長和政治助理時,如果獲得他們同意,在宣布有關任命時,我們會一併公開他們是否擁有外國居留權。

  第二、擁有外國居留權的副局長和政治助理,我們會繼續尊重他們的個人決定,是否放棄外國居留權。

  第三、日後聘任副局長和政治助理時,會向他們表明,在宣布任命時,會一併公開他們的薪酬。

  第四、將來招聘到的副局長和政治助理,如果經驗和年資都較今次這批已招聘的為淺,聘任委員會會考慮以薪級表中點以下的薪金點作為入職薪酬。

  第五、日後在宣布任命時,會安排他們與傳媒會面,以加深公眾對他們的認識。

  李永達議員和各位民主黨派的朋友們,今天如果我們要說服大家在現階段就確立政治委任制度,我相信是辦不到的。你們有你們的一套理念,我們亦有我們的一套政策,但有幾點是必然的:香港是會邁向普選的;在未來十年,由現在至二○一七年,在不同階段會有不同的人士加入從政。我們今天建立的三層政治委任架構,將有助未來各任行政長官建立政治聯盟。

  李永達議員和他的朋友多年來亦鼓勵我和我的同事要擴闊參政空間、鼓勵政黨發展。政治委任制度或增加立法會議席都是實實在在的渠道,讓年青一代從政、參政、議政。

  最後我想向李永達議員說,以後大家,包括貴黨,要聚焦的是要吸納人才;要多做政策研究工作;多處理社會、經濟、民生事項,這樣我們才真真正正可以共同推動香港的民主和政制進一步發展。

  主席女士,我謹此陳辭。我們已經公開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薪酬,亦已承諾今後會繼續公開,所以希望各位議員反對李永達議員的動議。多謝主席女士。

2008年6月26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