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詞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致辭重點(只有中文)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四月八日)在香港樹仁大學學生周會致辭,就「香港政制發展:未來十載」發言的重點:

胡鴻烈校監、梁天偉教授、各位同學:

  在座的同學都是新聞與傳播學系的學生,相信必定非常關心香港的政制發展。我希望藉今日的機會,與大家回顧一下過去香港政制發展的歷程,並一起展望未來十載。

政制發展的歷程
───────

  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明確香港可於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而在行政長官普選後,立法會全部議員可於二○二○年由普選產生。時間表問題得以解決是為推動落實普選踏出了關鍵的一步。

  自回歸以來,香港的民主制度一直在向前發展,每一次的行政長官和議會選舉,都在擴大民主的進程上跨出一步。

  《基本法》替我們定下普選的最終目標,但如何能達至,是需要大家共同探索。在過去幾年,特區政府與大家一起走過了不同的政制發展階段,當中的過程可以說是「摸着石頭過河」:

* 在二○○四年,我們開始着手處理政制發展的議題,先是掌握普選的原則及程序。

* 接着在二○○五年,我們推動在二○○七和二○○八年的選舉方案。雖然當時未達至普選的最終目標,我們提出讓區議員融入選舉委員會,及以互選產生更多的立法會議員。

  雖然我們在立法會只是爭取到過半數的支持方案,未達至《基本法》規定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但在社會上有六成市民是支持的。

  不過,二○○五年的經驗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基礎,讓我們在過去兩年進一步推動社會討論普選的議題。

  從二○○五年底至二○○七年中的一段時間,是普選討論的醞釀期,我們在策略發展委員會內外策動普選模式、路線圖及時間表的討論。

  接着,第三屆特區政府在去年七月上任後十一日便發表了《政制發展綠皮書》,這是香港有史以來政府第一次就普選的模式、路線圖和時間表進行公眾諮詢;這比以前任何一屆的政府都站得更前。

  行政長官在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向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全面及如實向中央反映香港社會對普選議題的意見。行政長官已公開解釋在處理政制發展問題上,原來希望以「先圖後表」方式去建立社會共識,但經過實踐後,發現社會上意見分歧,要達至共識並不容易,我們必須務實、靈活及願意變通,因此他在報告中指出,先定出普選時間表,會更容易凝聚對路線圖的共識,使得普選能早日落實。

  經過這幾年分階段的討論,在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時,香港社會已經有相當的準備落實普選。由中文大學在一月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有七成市民接受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展望未來十載
──────

  現在,我們不單已經有普選時間表,未來十年落實普選的路線圖亦正日漸呈現。這涉及三個主要里程碑:

* 第一個里程碑:在二○○八至二○一二年期間,香港的選舉制度可邁向一個中途站。

  過去由不同人士和團體提出增加民主成分的可能方案,包括增加立法會的議席數目,以及擴闊選舉委員會的人數或選民基礎。我們當前的任務,是要確立二○一二年選舉委員會的人數和組成,並希望這組合能在二○一七年順利過度為提名委員會。

  今年二月,我們在策略發展委員會下成立了政制發展專責小組,去研究有關二○一二年的選舉議題。在二○○八年第四季,我們會決定何時開展下一輪的公眾諮詢。現屆特區政府會充分利用未來四年的時間,就二○一二年的選舉安排在社會上凝聚共識。

* 第二個里程碑:在二○一二至二○一七年期間,第四屆特區政府須按照《基本法》第45條,制訂民主程序,以提名產生若干名行政長官候選人,參與一人一票行政長官的普選。

  就提名程序而言,社會上有多種意見。有建議提名機制應以提名門檻為基礎,例如,委員會總人數的八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另有建議提名委員會應整體運作以提名候選人。這是第四任行政長官及第五屆立法會須解決的一項重要議題。他們亦須就二○一六年立法會的組成達成共識。

* 第三個里程碑:於二○一七年上任的行政長官須與於二○一六年組成的立法會合作,就如何在二○二○年達至立法會普選提出方案,關鍵議題將會是在實行普選立法會時如何處理功能界別。這位由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將具廣泛公眾支持,能帶領香港社會解決這問題。

  不過,他將要面對較緊迫的工作時間表。在上任後一年內,即大概二○一八年,他須就修改《基本法》附件二以達至立法會普選提出建議。之後,在二○一九及二○二○年,他和第五屆特區政府須處理本地法例及選舉的實際安排。

  由此可見,每一位行政長官將須面對一項重要的憲制改革挑戰,以帶領香港最終達至普選的目標,而第三任行政長官和現屆特區政府則聚焦處理二○一二年的兩個選舉辦法。

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
───────────

  為了創造有利環境,以達至民主化的目標,特區政府須積極擴闊參政空間。我們在去年十二月已獲立法會批准增設副局長和局長助理兩層政治委任職位,招聘程序已開展。我們預期第一批新的政治委任官員在數月後就任,他們可來自不同界別,包括專業界、學術界、商界、新聞界、政黨、及前公務員等。從今以後,有志服務公眾的人士除了可參與立法會或區議會選舉,亦可以加入行政政府。

結語
──

  去年十二月就普選時間表及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所作的兩項決定,為香港的憲制改革訂下了清晰方向。在邁向二○一七年的十年內,按照《基本法》發展民主的條件將趨向成熟。香港將湧現更多政治人才。參與行政長官普選的候選人將需要完整的助選團撰寫政綱、拉票及爭取社會支持。選舉勝負,將取決於實質的經濟及社會民生政策綱領。獲選的候選人將要履行競選承諾,而他亦將有足夠空間組成政治聯盟。內閣成員將來自願意支持行政長官政綱的政黨及人士。

  各位青年朋友,未來十年,你們會看到香港政制發展政治及政制發展將漸趨成熟。今後,不論是參政、從政、助選、跑新聞,或者當其他崗位,希望大家都努力建設香港。

  多謝大家。

2008年4月8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