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府依法處理選舉事宜

  政府發言人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回應民間人權陣線的遊行時表示,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事務處、選舉主任和所有負責選舉事務的人員,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和相關法例,以及不偏不倚的原則處理立法會選舉事宜,確保選舉在公開、公平和誠實的情況下進行。

  發言人說:「選舉主任是嚴格按照相關法例決定提名是否有效。各地方選區和功能界別的選舉主任在考慮所有相關資料後,已按照法例和法律意見,就每個提名是否有效作出決定,並在決定某個提名無效時,將其決定和理由批註在相關提名表格內,供公眾查閱。」

  發言人重申,香港擁有完善的司法制度,現時的選舉法例亦有機制處理在選舉程序中出現的爭議。任何人士如對有關安排或決定有不同意見,應該秉持法治精神,按法律程序處理問題。

  他補充說:「在此前提下,任何對個別選舉主任的人身攻擊或涉及可能違反刑事法例的行為,均不可接受。」


2016年8月21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7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