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調整東區與灣仔區地方行政區分界

  政府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向立法會提交《2013年區議會條例(修訂附表1及3)令》,以落實在第五屆區議會調整東區與灣仔兩區的地方行政區分界,以及因應有關調整而就東區和灣仔區議會民選議員數目作出修訂。

  政府建議自第五屆區議會起,調整東區與灣仔區的地方行政區分界,以反映把現有天后選區(C16)與維園選區(C18)的範圍由東區轉移到灣仔區,以及相應地把東區區議會的民選議席數目由37名減至35名,以及把灣仔區區議會的民選議席數目由11名增加至13名。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表示,如立法會通過有關命令,現時天后(C16)及維園(C18)兩個區議會選區的範圍,將由第五屆區議會任期起由東區轉移到灣仔區。

  發言人說:「當局於檢討第五屆區議會民選議席數目的過程中,有意見認為灣仔區議會議席數目相對較少,而東區區議會則議席數目較多,以致有機會影響到兩個區議會的運作。因此,有建議認為政府可研究是否調整東區與灣仔兩區的地方行政區分界,將東區區議會的部分議席轉移至灣仔區議會。當中以將東區兩個現有區議會選區的範圍(天后(C16)及維園(C18))轉移到灣仔區的方案被認為最為可行。我們在今年夏季諮詢了東區及灣仔區議會、當區居民和公眾人士的意見。由於諮詢結果顯示將現有天后(C16)及維園(C18)兩個區議會選區的範圍由東區轉移到灣仔區的方案獲普遍支持,當局建議修訂《區議會條例》附表1及附表3,以調整東區與灣仔區的地方行政區分界,以及相應地增減東區以及灣仔區議會的民選議席數目。」

  根據《區議會條例》第8條,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如經立法會批准,可藉在憲報刊登的命令修訂附表1或附表3,以調整地方行政區分界以及區議會民選議席數目。

  如《2013年區議會條例(修訂附表1及3)令》獲立法會通過,選舉管理委員會在明年進行二○一五年區議會選舉的選區劃界工作時,會按新修訂的地方行政區分界及相應修訂的議席數目提出劃界建議。選舉事務處在籌備二○一五年舉行的區議會一般選舉時,也會根據這些修訂而作出相關準備。

2013年10月22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