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立法會十題:取消區議會委任制度

  以下為今日(四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曾於二○一○年年中承諾,會在同年秋季向立法會提交取消區議會委任制的立法建議。然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其後表示,須先完成二○一二年行政長官選舉及立法會選舉的本地立法,才處理取消區議會委任制的事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至今仍未履行上述承諾的原因;有關立法建議的草擬工作的最新進展,包括初步建議的內容;及

(二)預計會於何時向立法會提交有關的立法建議,以及落實相關建議所涉及的程序和時間表?

答覆:

主席:

  在二○一○年/一一年《施政報告》的施政綱領內,當局表示會就取消區議會委任制度提出建議,以徵詢立法會及市民的意見。

  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二○一○年八月就有關《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正案分別予以批准及備案後,當局專注於處理有關二○一二年行政長官選舉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本地立法。其後,立法會分別在二○一一年三月三日及五日通過《2010年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及《2010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

  當局會繼續處理有關取消區議會委任制的事宜,並當盡力在今年年中就此向立法會提出相關建議。

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