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回應傳媒(只有中文)(附圖)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早(一月十六日)出席香港青年聯會主辦的「香港青年、學生政制發展諮詢研討會」。以下是他在會後回應傳媒提問的談話全文: 記者:...港澳辦發表談話,這情況比較罕見,會否覺得這樣高調發表聲明是想重申香港沒有公投的安排,以及這是違反《基本法》及人大的決定?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首先,我想向大家說的是,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的一貫立場是《基本法》沒有公投的制度。在香港,我們處理憲制事宜、處理政制發展的事宜,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 第二點要向大家說的是,現在有「五區請辭」的運動。無論這「請辭」的結果如何,都不會影響我們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在二○○七年的《決定》來處理二○一二年政制發展方案和日後達至普選的工作。在總結這三個月公眾諮詢期收到的意見後,特區政府會提出方案,要爭取三方的共識,由特區政府提案,立法會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在通過後由行政長官帶到人大把這方案爭取人大的批准或備案。 第三方面我要向大家提的是,我注意到有團體建議要在香港推動立公投法。《基本法》沒有公投的制度,特區政府不會接納推動公投法。香港本身亦不會立公投法。 記者:現在泛民的做法是否有意挑戰中央的憲制權利?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會認為香港所有政黨都必須依照《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原則來辦事。香港有這套「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安排,是香港社會在九七之前已經接納及已經支持的安排。在這套安排下,我們有最終普選的目標,而現在亦有了二○○七年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普選的時間表。我們依照這普選時間表及《基本法》的安排來決定政制發展的路向、二○一二年的方案。這是完全足夠、充分的安排,所以不同黨派都需要尊重這套安排,並要依照《基本法》來辦事。 完 2010年1月16日(星期六)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出席香港青年聯會座談會(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一月十六日)上午出席由香港青年聯會舉辦的座談會,聽取與會人士就《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的意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出席香港青年聯會座談會(二) 林瑞麟向與會人士簡介諮詢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