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二○○九年第二季《公開資料守則》統計數字發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今日(九月四日)表示,政府在二○○九年第二季共收到五百四十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

  自《公開資料守則》於一九九五年三月推行以來至二○○九年六月底,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有二萬七千一百九十一宗,當中有一千四百一十一宗由申請人撤回要求,一千○三十宗為有關政策局/部門並不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而正在由政策局/部門處理的個案則有六十五宗。

  由有關政策局/部門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並已由該些政策局/部門回應的個案共有二萬四千六百八十五宗,當中二萬四千一百一十八宗(即百分之九十八)獲提供全部(二萬三千五百七十四宗)或部分(五百四十四宗)所需資料,只有五百六十七宗(百分之二)要求被拒。

  市民若不滿意政府部門根據守則作出的回覆,可要求覆檢有關情況,亦可向申訴專員投訴。

  二○○九年第二季期間,申訴專員接獲四宗有關投訴個案。

  申訴專員已經在今季完成兩宗投訴個案的調查。該兩宗個案在投訴人獲得協助和澄清後經已解決。截至二○○九年六月三十日,申訴專員仍在調查七宗個案。

  發言人說:「統計數字顯示,政府政策局/部門一直遵照守則的規定,市民亦普遍感到滿意。」

2009年9月4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