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在囚人士投票權公眾諮詢的結果及建議未來路向

  政府在今日(四月九日)發表了在囚人士投票權公眾諮詢的結果,以及因應是次公眾諮詢所收集的意見而建議的未來路向。

  在收到的意見當中,大多要求放寬現行對在囚人士登記成為選民的限制。市民在公眾諮詢會上發表的意見亦大多支持放寬有關限制。

  至於有關在囚人士投票權的政策方案,有百分之四十九的意見書支持容許在囚人士無論刑期長短均可投票,另有百分之二十四除支持移除在囚人士喪失投票資格的規定外,亦同時要求移除被裁定干犯與選舉有關的罪行或賄賂罪行的人士喪失投票資格的規定。只有百分之四支持根據在囚人士的刑期長短決定喪失投票資格的規定。

  民意調查結果顯示,約百分之五十七的受訪者支持容許在囚人士無論刑期長短均可投票。不支持在囚人士一律享有投票權的受訪者只佔百分之三十四。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表示:「經考慮公眾諮詢的結果後,我們建議移除在囚人士喪失登記成為選民及投票資格的現行規定。」

  就有關應否保留被裁定干犯與選舉有關的罪行或賄賂罪行的人士喪失投票資格的規定,出現不同的意見。雖然有大部份民意調查受訪者支持保留現行的限制;然而,有相當數量的意見書要求移除有關限制。支持移除該限制的主要理據,是投票權屬每個人應享有的基本政治權利。由於此等被定罪人士因干犯有關罪行而服刑,已得到懲罰,裭奪有關人士的投票權是再次懲罰他們,並不公平。

  「基於公眾諮詢期間所收集到的意見以及很多海外司法管轄區均沒有對在囚人士的投票權施加限制,我們建議移除被裁定干犯與選舉有關的罪行或賄賂罪行的人士喪失登記為選民及投票的現行規定。」

  公眾諮詢的結果反映市民普遍支持諮詢文件中建議的在囚人士及遭羈押但未被定罪人士行使投票權的實務安排,包括在囚人士用於選民登記的註冊地址,獲取與選舉有關的資料,以及投票和點票的安排。選舉管理委員會連同相關的執法機構會一同制訂有關安排的細節。

  發言人說:「我們將於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四月二十日的會議上,概述是次公眾諮詢的結果以及建議的未來路向。我們計劃在二○○八/○九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修訂相關的喪失資格條文。」

  為期六個星期的公眾諮詢於三月二十三日結束。當局在諮詢期內共接獲七十份意見書,並舉辦了兩場公眾諮詢會,以及與關注在囚人士投票權的團體會面,聽取意見。當局亦進行了民意調查以進一步收集市民的意見。

  公眾可向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諮詢服務中心索取有關在囚人士投票權公眾諮詢報告,也可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網頁下載該報告(http://www.cmab.gov.hk/tc/issues/voting.htm)。

2009年4月9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