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府回應申訴專員就政治委任制度所發表的評論

  關於申訴專員就政治委任制度所發表的評論,政府發言人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在回應傳媒查詢時答覆如下:

  「特區政府的政治領導層成員,均齊心合力,落實行政長官的競選綱領。就此,主要官員得到公務員團隊的全面支持,競選綱領各方面的措施亦已逐步落實,例如:人大常委會就普選時間表已作出決定,十大基建正陸續上馬,特區與內地就更緊密經貿安排達成第五份補充協議。這些工作和措施往往涉及跨局的合作。

  政治委任制度於二○○二年七月實施。在這個制度下,政府最高層設有一個政治領導層級,並以公務員為政府的骨幹。政治委任官員和公務員各司其職,共同為特區服務。由政治委任官員就政府施政承擔政治責任,令政府制訂政策措施時更貼近社會民情,以及回應現代管治的訴求,也鞏固了專業及政治中立的公務員隊伍的基礎。

  政府總部在二○○七年七月起進行了重組,以理順各政策局的職責分工。政務司司長和財政司司長均負責監督各個政策範疇的工作。此外,當局內部設有機制能快速調校跨部門的統籌工作,靈活運用資源,以便快速和有效處理橫跨不同範疇的事宜。」

2009年3月25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