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立法會四題:加強與台灣的經貿及其他方面的聯繫

  以下為今日(一月十四)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家傑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口頭答覆:

問題:

  去年十一月四日,內地和台灣的當局簽署了四項關於海峽兩岸的海運、空運、郵政和食品安全的協議,客貨運因而無須再繞經香港。此外,兩岸局勢近期有所緩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有沒有參與兩岸當局就上述協議的執行細節所進行的磋商,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下稱「特區」)政府在有關磋商中的角色是甚麼;如果局長有參與磋商,特區政府提出了甚麼建議,以保障香港的利益;如果局長沒有參與磋商,原因是甚麼;及

(二) 鑑於現時台灣居民訪港須持有效簽證方可入境,而特區護照持有人訪台亦須遵守類似的規定,特區政府有沒有因應兩岸關係近期改善,與台灣當局商討實施互免簽證的安排?

答覆:

主席:

(一) 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香港特區一般不會參加內地與其他經濟體在經貿、民航、航運等事宜的雙邊談判。根據《基本法》和中央的授權,香港特區會自行處理與其他經濟體關於經貿、民航、航運等事宜的談判。故此,特區政府並沒有參與兩岸當局就「三通」所進行的雙邊磋商,但我們一直有就「三通」可能為香港帶來影響作出評估(包括在民航及航運等方面),及向中央反映。

  多年來,香港與台灣在經貿方面已建立了實質的關係,台灣是香港第四大貿易伙伴。我們有信心《基本法》已賦予香港充分空間與台灣繼續發展這方面的合作。特區政府將繼續以積極和務實的態度加強與台灣的經貿及其他方面的聯繫,鞏固我們作為區內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的地位。

  就此,特區政府採取了多方面的措施,包括:

* 香港貿易發展局已在台北成立辦事處,並於去年十月起運作。這是首次有香港的法定機構在台灣開設辦事處。這是重要的一步,亦標誌着我們重視港台關係長遠的發展。

* 我們準備成立由工商界代表組成「香港—台灣商貿合作委員會」,這是一個雙邊的架構。

* 我們並會開展「港台城巿交流論壇」,論壇將以經貿發展、旅遊、城巿管理等範疇為議題。我們與台中巿巿長已就此事達成共識,在數月內在香港舉辦首次論壇。

(二) 特區政府不時檢討其簽證政策,並會按實際環境的改變而作出合適的調整。我們在檢討時,會考慮多方面的因素,例如對等互惠安排、入境管制及保安考慮、有關國家或地區的個別情況等。

  自今年元旦日起,入境事務處推出兩項進一步便利台灣居民入境的措施,包括:第一,取消在三十天內只可以申請兩次網上快證的限制;第二,持網上快證和多次入境許可證人士在港的逗留期限由原來的十四天延長至三十天。

  特區政府歡迎任何便利兩地居民的入境安排,對於與台灣當局就此交換意見亦持開放態度。

2009年1月14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