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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回答傳媒談保障私隱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八月二十五日)出席「私隱關注運動2008」開展儀式後,回答傳媒提問。以下為答問內容:

記者:是否在下一屆立法會便會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特區政府非常重視個人資料的保護,香港在亞洲區內是首屈一指的。我們率先在九十年代成立私隱專員公署,並且立例保障私隱;與此同時,我們亦一直在提升香港在保障私隱方面的文化及醒覺。在政府方面,我們非常着重保障私隱。在過去幾個月,我們與私隱專員公署的同事共同商議如何檢討現有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在新一屆立法會會期內,我們會處理這項條例的檢討。如有需要,在經過諮詢後,我們會提出新的法案。但這是個複雜的問題,因為香港仍有不少行業需要加深他們對私隱條例的認識;在法律檢討方面我們亦需要持守《基本法》的原則,確保刑事檢控受律政司的監管,而訂立的罰則要符合法律的原則,不可以太高但同時要具阻嚇力。因此,有關的檢討相信需要做一段時間。

記者:私隱專員說他們的資源不足以調查那麼多資料洩漏事件,你如何回應?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其實在亞洲區內,香港已率先成立私隱專員公署,我們亦訂立了私隱條例。自從我們的政策局在二○○七年七月接管人權方面的工作後,我們已增加了向私隱專員公署撥備的資源,二○○八/○九年度的撥備超過三千九百萬元,這是九個財政年度以來的新高。在未來的日子如果我們認為私隱保障方面需要更多資源,我們會與不同的政策範疇競逐,爭取更多撥備。私隱專員在這方面的意見,我們已向政府高層反映。政府每年的財政預算是要與不同的政策範疇競逐爭取資源的。

記者:會否覺得現時的法例追不上科技、互聯網保安上新的漏洞?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其實整個香港社會是與時並進的。作為一個國際社會、一個開放的城市,我們有很多個人資料經常被私人及公共機構使用,因此我們要確保法例與時俱進。與此同時,我們也要確保運作順暢,政府所訂立的任何新法例要合理。

記者:有關法例檢討的方向會是怎樣?刑罰方面不可太高,又要符合現時的情況,大概會是怎樣?專員常形容自己是「無牙老虎」,你覺得如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亞洲區內我們已是在比較早的日子,在九十年代已經立例保護私隱。同時,香港屬亞洲區,也可以參與亞太區的討論。我相信香港在這方面仍然是比較前衛的。但是,為了確保法例也與時並進,我們會做這方面的檢討。我相信有幾方面需要考慮:第一,法例是否符合資訊科技的年代;第二,是否符合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第三,如果要考慮將私隱保障的規定刑事化,這是否符合《基本法》的原則及香港普通法的法制。這幾方面我們都要仔細考慮,但與此同時,我們都要繼續採用現有的法例和資源,盡量做好私隱的保障。

記者:你是否指「刑事化」會比較難做到?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如果要將私隱保障刑事化,那會是一個比較根本的改變。我們要透過公眾諮詢,聽取立法會內外的意見,才會就這方面作決定。

記者:是否有這樣的可能?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現階段我不會下任何結論。私隱專員在某方面建議我們要把私隱保障刑事化,但我相信個人資料的用家以及有關的公營和私人機構會非常關注,而涉及處理個人資料的員工亦會有一定程度的擔心。但是,個人資料的法定保障是一定會繼續的。

記者:兩個星期前,專員在一個電視節目中說,可能由於選舉關係,你比較少時間處理他的範疇,現在你出席這個活動,可否談談過去一年你接管了有關工作以來,有否與他定期會面,或者如何建立合作關係?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過去一年,自從我們的政策局接管了有關人權方面的工作以來,我自己、常任秘書長、近日副局長上任後,以及首長級的同事都不時與私隱專員公署的同事和專員聯繫,商討關於法例的檢討、資源的撥備,以及政策的實施等事宜,所以是經常都有溝通的。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08年8月25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