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應關於政治委任制度和政制發展的評論 |
就立法會議員陳方安生今日(六月二十二日)在香港電台「給香港的信」中的言論,政府發言人作以下回應: 「第三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推動香港民主發展方面,已取得實質進展;普選時間表已被明確,2017年可落實普選行政長官,而2020年可落實普選立法會。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可配合普選行政長官,並為此鋪路。透過擴闊參政渠道,具有政黨、專業、學術、傳媒及其他背景的人士可接受政治委任,服務公眾,預見在未來十年,將有更多政治人才冒出。 至於國籍問題,副局長與政治助理並非主要官員,《基本法》並沒有規定他們不能擁有外國居留權,但根據《基本法》,作為公務人員,他們必須是香港特區的永久居民。在政府於去年十月公布的《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報告書》中,已表明這立場。 正如其他自由、開放社會的政府首長,行政長官需要有一個政治班子協助他落實競選政綱。故此,所有主要官員、副局長和政治助理均須支持行政長官的競選政綱。我們已為聘任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特設了一套較聘任主要官員更為仔細的程序。回應2006年公眾諮詢期間所收到的意見,我們成立了由行政長官主持的聘任委員會,和有相關司長和局長參與的面試小組。 因此,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聘任,是經過一個嚴謹和集體決定的過程。聘任的原則是用人唯才。相關的合約薪酬條款與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去年十二月所批准的相符。 在招聘程序方面,在去年十二月立法會正式通過開設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職位後,當局即時表明各方面的人士均可提名人選或自薦。隨後,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的面試小組進行了多次面試,相關的司局長均有參與。關於個別人士的聘任,都是先由面試小組作出評估,然後由行政長官主持的聘任委員會作出決定。 在聘用準則方面,《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報告書》已表明在選擇人選時應作出的各方面的考慮,例如他們在各自領域內的網絡、對相關政策範疇可作出的貢獻、對公共服務的認識和經驗,以及他們的工作能力等。聘任委員會亦會考慮個別人選對服務社會和投身政治的承擔。聘任委員會是在這框架下對各個別人選進行全面評估。有關聘任的決定,都是委員會的集體決定,而在委派職位時,亦會先諮詢相關主要官員並取得其同意,才作出最後決定。 薪酬方面,副局長有三個薪金點,而政治助理則有五個薪金點,均符合財務委員會所批准的範圍。正如政府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內所述,鑑於加設兩層政治委任官員是一個新的制度,市民對新委任人士有相當期望,所以在物色人選時,當局訂下一個較高的要求,以核准薪金表的中間點作為基準來評核候選人是否能入圍。能夠達到此要求的人士,薪酬都訂於中間薪金點。但如有個別人士在入職時出現減薪的情況,當局會適量以較高薪金點聘任。所有聘任的決定,包括釐定個別獲委任人士的薪酬,都是聘任委員會的集體決定。 各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具體薪酬已在六月十日公布。至於將來獲委任的副局長和政治助理,政府會向他們表明會披露他們的具體薪酬,相信這安排可以維持有關官員薪酬的透明度。 我們希望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可以為達至普選行政長官鋪路,好讓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有充足的空間提名及委任一個包括主要官員及其副手的班子。發展政制邁向普選,與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是相輔相成的。 在政制發展方面,在行政長官曾蔭權領導下的第三屆特區政府,在推動民主方面,較以往任何一屆政府都站得更前。政府在去年七月上任後十一日便發表了《政制發展綠皮書》,這是香港有史以來政府首次就普選的模式、路線圖和時間表進行公眾諮詢。 在審議過行政長官提交的報告後,人大常委會去年作《決定》明確了普選時間表。隨着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落實普選的路線圖實際上已呈現,以配合普選時間表。 在2008至2012年期間,香港的選舉制度可邁向一個中途站。就此,行政長官在策略發展委員會之下成立了政制發展專題小組,研究如何修改2012年兩個選舉辦法。 專題小組將於下星期總結討論。特區政府將於今年第四季決定何時就修改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辦法諮詢公眾。這輪公眾諮詢會盡早進行。 在2012至2017年期間,第四任行政長官及第五屆立法會須一起解決有關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模式的議題。於2017年上任的行政長官,則須與於2016年組成的立法會合作,就如何在2020年達至立法會普選提出方案。這位由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將具廣泛公眾支持,能帶領香港社會解決這問題。 現在普選時間表已訂定,我們相信會有助於驅使立法會內不同黨派、獨立議員和社會各界在未來的日子與特區政府共同努力建立共識,使香港可在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2020年普選立法會。」 完 2008年6月22日(星期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