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為落實普選訂定方向和時間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在回應立法會議員何俊仁今早(二月三日)在香港電台「給香港的信」中的言論時表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為香港落實普選訂定明確的方向和時間表。

  發言人說,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具憲法地位,並回應了香港社會和市民的訴求。

  發言人指出:「現在普選時間表已訂定,我們相信這有助於驅使立法會內不同黨派、獨立議員和社會各界,與特區政府共同努力建立共識,令香港可在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二○二○年普選立法會。」

  他強調特區政府就落實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普選的最終模式,未有任何定案。

  「至於如何為普選行政長官成立提名委員會、如何按照民主程序提名,以及普選立法會時如何處理功能組別等問題,在未來的日子,特區有充裕的時間與空間討論這些議題。」

  「我們在《政制發展綠皮書》公眾諮詢報告中已表明,普選模式應符合普及和平等選舉的原則。」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的目標是在本屆政府任期內,能落實使二○一二年的兩個選舉辦法進一步民主化,並為邁向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和二○二○年普選立法會打好基礎。

  他補充說,政府希望在農曆年後在策略發展委員會下成立政制發展專題小組,盡早討論二○一二年的兩個選舉辦法。

  「不同黨派和不同界別應盡最大努力,抱著開放和包容的態度,願意聆聽和考慮別人的意見,理性及務實地一起為香港的政制發展尋求共識。」

2008年2月3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