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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發展報告記者會答問全文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二日)有關行政長官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交有關香港政制發展的報告的記者會上的答問全文(中文部分):

記者:我想問的是在這份報告裏有提到時間表,就是2012年與2017年,你可否承諾香港在不遲於2017年就可以有普選行政長官呢?

政務司司長:今次這份報告,我們基本上是履行了我們在諮詢期間多次所說的,我們會如實反映市民的意見。所以在報告開首部分,我們基本上是如實反映所有的意見,當中我們有說過在2012達至雙普選是有過半數人支持的,所以這方面應該得到重視和予以考慮。另一部分,就是行政長官所作出的結論,在這個結論中,他亦認為在2017年達至行政長官普選的機會是比較大的。為甚麼會這麼說?因為他考慮到的就是這份報告如要啟動修改是有兩個基本原則的,第一個原則當然是要按《基本法》中的所謂「三步曲」,即第一步就是要在立法會得到三分之二的議員的贊成;跟着行政長官的同意;跟着是人大常委會的批准或者是備案。第二點就是民意上的考慮,所以就是基於這兩點,他作出這個結論,認為是有比較大機會可以通過。

記者:司長,你說2017年可能有機會落實普選行政長官,但05年的經驗,大家還都可能頗清晰的,你如何避免重蹈05年的覆轍,如何爭取立法會真的有三分之二的支持呢?

政務司司長:特區政府是有誠意及有決心,希望於今一屆政府內就普選這議題能夠落實一些具體方案,這樣對於整體社會在已經討論了多年的政制發展議題得到解決。所以,我們抱着最大的誠意及最大的決心,希望於社會上透過先是諮詢,然後進入討論、研究,我們希望能夠於社會上不斷以務實及理性的態度,包容的討論,求同存異,形成共識。我相信大家對於05年那次方案,雖然能到超過六成市民的支持,但在立法會上得不到三分之二的通過的情景,是歷歷在目,但我們希望大家秉承今次在三個月的諮詢期內,大家都是以一個相對上理性及務實態度去討論,這個態度可以繼續的。

記者:司長,今日行政長官那份報告,提交給人大常委,第一份叫《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但我們在裏面找不到任何與2012年會有變化、有改變有關的,所談及的已推到2017年。你們怎樣期望人大常委回應你們這份報告,是否即是說2017年才會開始進行一些變化,2012年是沒有任何變化呢?

政務司司長:我們今次這一份報告是按照2004年4月份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的解釋辦事。亦即是說,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辦法,如果是要進行修改的話,是要行政長官寫報告去人大常委會予以確定的。所以我們今次的做法就是啟動這個修改的程序,希望人大常委會可以處理,來批准我們去啟動這個討論。

記者:這報告內沒有提及詳細方案,雖然提到日子,是否踢了波給北京,讓他們去決定普選方案的細節。以後市民如何參與?是不是中央會說了日子,然後香港市民可以去討論未來的方案是怎樣?

政務司司長:我很有信心,香港市民一方面殷切期待我們可以盡快能夠達至普選和解決普選這個議題,同時也殷切期望他們有份參與這個研究和討論,我們絕對認同這個社會大多數市民的期望,所以在討論任何具體方案的時候,市民必定有機會共同參與這個討論。

記者:其實你剛才講到在評估市民對政改有沒有共識的時候,就提到其中一個最大的客觀標準,就是立法會有沒有三分之二的議員的支持,與及又提到今屆立法會其實支持2012年雙普選的議員是不夠一半,但其實今屆立法會的任期只剩下九個月左右,但08年立法會整個政治勢力怎麼分布,你和我都不會知道,那為何你會用現任立法會議員的態度去「框」死了整個2012年雙普選的可能性呢?除非你打算未來半年解決整個問題,否則整個前題是否有個謬誤?

政務司司長:我不希望揣測這個問題是否今屆立法會或是下屆立法會才可以解決,因為第一步行政長官已經踏出了,寫報告給人大常委會,去提請人大常委會確認我們在2012年可以修改,這亦履行了行政長官在選舉時及施政報告中多次提到,我們是有誠意及有決心希望盡快就普選的問題達成共識。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這個問題有兩點是值得大家考慮的。一方面是行政長官今年三月參選時已清楚向香港社會和市民承諾,會充分利用五年任期處理普選問題,所以在過去幾個月已經做了公眾諮詢,現時是盡快把這份報告提交人大常委會。第二,我們已經處理了政制這問題好幾年,由04年開始處理07和08年的方案,以及策發會的討論。在立法會內有席位的各大黨派都有不同的意見和立場,我們在未來幾年要妥善處理落實普選這問題,當然要考慮這些黨派和獨立議員的意見。08年9月會有第四屆立法會選舉,亦可能會有些變動,但我們從現有的基礎,考慮了不同黨派和立法會議員的意見,對推動今後的工作是有幫助的。

記者:回顧2004年4月6日的釋法要求及4月中董建華先生提交報告的先例,當時只是提請中央詢問他們07、08是否需要修改,但今次你們的做法就是夾附了一個公開諮詢報告,鋪陳了各黨派、各方的意見,另外在曾先生的報告中亦提到不遲於2017年會較有機會獲得大多數人接納。我想問,你們是否真的想由中央替香港揀一個年份、揀一個方案給2012年使用?以及揀一個年份就是在2017年時普選?如何普選法呢?同時,我想問一問你們有沒有預計到人大常委會會何時確定有沒有需要修改?以及下一輪工作何時開始啟動呢?

政務司司長:對不起,你第二個部分的問題是甚麼?

記者:人大常委會會何時確定這份報告,給一個決定予香港?以及下一輪的工作會在何時啟動?

政務司司長:我想我不可以說人大常委會今早收到這份報告後會在何時審議這份報告,我們當然希望他們能夠盡快納入議程中作出審議。因為我們大家都是有誠意,以及市民亦殷切期望可以盡快處理這個問題。至於第一部分方面,我覺得我們現時不可以在給人大常委會寫這份報告時,只提請人大常委會要求他們處理2012年就足夠,因為如果只是處理2012,我們目前立法會中未有三分之二的議員,有一半的議員認為不遲於2017或在2017或在2017之後的,在這一方面我們要凝聚到三分之二(議員的支持)的風險是十分之高的。所以今次我們希望能夠履行特區政府的決心和誠意,就是把這個最終達至普選這個《基本法》的目標,整套地拿出來討論。

律政司司長:我想補充一句關於第一個問題方面,根據04年4月6日的釋法,在我們的特首作出的報告提請人大時,請人大決定、確定這兩個選舉辦法在未來的年度即2012,現時是否需要修改時,人大常委會要根據《基本法》和釋法中所說的依照《基本法》第45條和68條的規定,根據特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來作確定。即是確定的依歸要看現時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所以在行政長官提交這份報告時,有責任把現時香港就普選這個問題所有諮詢得到的情況如實地交給人大了解,讓他們作為作出決定的基礎。

記者:司長,想問其實你一直都很強調你如實反映民意,說2012是過半數市民的期望,但你的同事說不像2017,有很多人接納,其實你們這樣的說法,是否想將最後的權由中央決定,說給大家聽其實2012沒有普選,不要特區政府去做丑人,說給大家聽,我們2012沒有普選。其實這個做法是否想這樣呢?因為你們真的好像很矛盾,立法會議員就覺得你們2012、2017這個問題很矛盾。

政務司司長:首先第一部份,我們是如實反映,我們聽到很多市民的意見,都是希望盡快定一個時間表,所以我們說盡快定一個時間表,是有助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最終達至普選,是有幫助的一個討論,所以這是一個有建設性的建議,在行政長官最後的結論,他是作出了這個結論。我們反映了市民的意見,亦同時作出了一個評估,就是2017較大機會得到社會多數人的接納。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在處理這問題時,要向大家清楚交待和向中央反映香港的實際情況,即是剛才律政司司長所說的《基本法》45條、68條的實際情況。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實際情況是,大家看到在立法會之內,有不同的黨派就實施普選特首的年份有不同的意見,很多人說不如在2017年實施,然後有少過一半的議員說在2012實施,但如果不同黨派和獨立議員的分歧已收窄到基本上只是一屆,這進度是值得反映的。

記者:司長,其實在報告裏都有說到過半數的民意都說支持2012年普選。但都有個註腳,就是說2017年可能才比較易接受,可能其中一個理由就是立法會未必得到三分之二的支持。言下之意是否最大的問題,政府發覺其實是立法會某些政黨是沒有聽取民意,令到政府被迫不可以去建議一個可能是主流意見支持的時間表出來呢?

政務司司長:我們要做到政制發展的修改,在《基本法》裏面是分三步。第一步是立法會要得到三分之二;第二步是行政長官的同意;第三步才是人大常委會,或是批准,或是備案。所以在這三步裏面,我完全認同任何的方案都要得到民意多數的支持。如果不是的話,我們不可能拿一個民意基礎很薄弱的方案去立法會,去爭取三分之二的通過。但這一句亦不是金科玉律,因為我們試過在2005年,有一個方案是有超過六成的支持,但在立法會裏面是沒有三分之二的通過,所以我們會十分重視立法會議員的意見。不但我們要有民意的基礎,立法會的60位議員有沒有40位支持這個意見,是非常之重要。所以在這個情況之下,行政長官作出了這個評估,這個評估我相信是反映了民意,反映了香港普遍、多數人會認為是可以接納的方案。

記者:唐司長你好,你們選擇於聖誕之前年底的時間交報告予人大常委會,是否想配合人大常委會2、3月前可以開會討論作一決定,如有了決定可以修改的話,會不會如05年作一具體方案,再交予立法會議決抑或是等待08年選舉後新的立法會布局,是建制派較多抑或反對派較多,再謀定而後動呢?還有一相關問題請容許我問,現在立法會內有30個直選、30個功能組別,但你多次提到立法會內有不到一半支持2010年雙普選的,你問那30個功能組別的議員要取消功能組別,是否無結果呢?是否只得一「拖」字呢?

政務司司長:在座均是資深傳媒工作者,我知道大家都時常於年底時摸着頭說沒有新聞,不知寫甚麼。所以我送給大家一個聖誕禮物,由現在到年底還有個多星期便是聖誕節,大家不用摸着頭想拿出甚麼來寫。其實,我們做了三個月的諮詢後,收到15萬個簽名,18,200份的意見書,都是相當艱巨的工作,我們都體會到市民殷切期望達至雙普選此一課題可以盡快解決,所以非常艱巨的工作我們亦都可以於兩個月內完成,我們完成後寫報告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

記者:司長,你好。司長你剛才談到政府會盡最大的努力和最大的誠意爭取這個方案通過。還記得05年政府也是這樣說,就是盡最大的努力和最大的誠意通過,但結果還是不能通過。今次是否有更大的把握,同時如果不能通過,政府有沒有評估如果被否決後對香港社會所產生的影響呢?

政務司司長:05年那次的方案不能通過,雖然我們有超過六成的市民支持、民意的支持,但未能在立法會得到三分之二的票數,因而不能通過,政府是極度失望。因為我們認為那是一個就《基本法》45條和68條,是按照實際情況、循序漸進,是一個很適當的循序漸進,所以我們是極之失望。但我們在新一屆政府大家都有這份誠意和決心,社會上擾攘了多年的政制發展的問題希望得到一個解決,這亦是市民的期望,我們在今次三個月的諮詢期中,收到很多人都有這個意願,要求解決它,這樣可以在社會上減少很多內耗,大家亦可以更能聚焦於發展經濟、共同努力、共同建設香港特別行政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你要知道,根據人大常委會05年的決定,我們07、08是未達至普選的,而當年有某些黨派說既然不知道走那一條路可以達至普選,他們不可以支持07和08年的方案。我們在05年11月已經透過成立策略發展委員會,開展了差不多一年半的討論,就是討論普選的模式、路線圖、時間表。今時今日向人大常委會提交這份報告,以及我們總結《綠皮書》的三個月公眾諮詢,正正就是就香港社會對普選模式、路線圖、時間表作出全面的交代。我們期望到下一步做政制發展的工作,可以按照《基本法》邁向普選。到時不論甚麼黨派,在立法會裏有代表的黨派,他們都有責任向香港市民和香港社會交代,如何可以同心同德把香港邁向普選的歷程落實。

記者:泛民主派一直都說,行政長官承諾過今次會有立法會普選的路線圖,但今次我們都見到報告裏面說還未有共識。這方面你們會否擔心泛民都會覺得你們是違反了承諾,這樣會不支持你們今次的方案?

政務司司長:我們其實主要是如實反映的,因為在立法會方面,立法會的普選首先要解決功能組別這個問題。功能組別,應該一次過取消抑或分階段取消,甚至有很少一部分的人認為不應該取消。我們不但只與一些團體、區議會或其他人士討論,我們亦參照過很多民間團體所做的民意調查。那些受訪人士的意見都相當分歧,所以在這一方面,我們是未能形成有任何的主流意見。第二點亦是時間問題,我都知道,譬如有些人認為,立法會行先都沒有問題。但這一點,我們看到有一些「大纜也拉不上」的問題,我們都未能夠形成共識。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得到一個結論就是「特首先行」開始凝聚共識。2012年兩個選舉同時發生,但2012年之後,很多年都不會兩個選舉同時發生。我們沒有必要因為目前就立法會未有任何主流意見,因而拖慢行政長官的選舉,即是我們可以將兩個分開獨立處理。

記者:想問剛才提到諮詢方面,收到18,000份的意見書,12,000多份是支持2012雙普選,但其中一份是15萬個簽名。但司長今日在立法會也好,在這裏也好,好像是比較多提及15萬個簽名。你做諮詢的時候,你如何衡量?你鼓勵今後的諮詢,其他的諮詢也好,鼓勵人們多些簽名便可?

政務司司長:不是。我們說在約18,200份的意見當中,約有12,000份是意見相同的,即一式多份的那類意見書,我們是會重視它們的。當然,與此同時,我們亦重視那15萬人的簽名。所以,我們不是說大家去數人頭,但我們在收集意見的時候,都會重視各方面、不同的表達形式,他們仍然是表達了意見。

記者:司長,當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特區政府報告作了決定後,特區政府下一步就是就兩個選舉辦法的具體細節作具體制訂,想問到時怎樣醞釀、怎樣製造討論氣氛好讓社會討論,如何醞釀具體細節出來呢?尤其是行政長官門檻問題上,社會莫衷一是,頗多意見;你們如何制訂具體的細節,於策發會討論抑或再出白紙諮詢呢?具體做法如何?

政務司司長:你說得對,社會上在很多具體問題上仍存在分歧,但我們在這三個月諮詢期內充分體驗到其實社會上氣氛已轉趨務實及理性,所以於某些範疇上,我們可開始逐漸收窄分歧,慢慢開始凝聚共識。在這情況下,我們十分希望人大常委會能夠盡快審議此份報告,審議完結交回我們之後,我們需要研究決定是如何,才可部署下一步的行動;但我在聲明內也有提到,任何具體方案的討論,社會必定有機會參與。

記者:剛才司長你不斷強調是汲取05年當時的報告不獲立法會通過的經驗,今次的民意和立法會的意願好像有少許不相同,就是2012年是否應該有普選,是否在這件事情上重視了立法會的意見,而輕視了市民的意見呢?

政務司司長:在2005時,其實立法會的意見與民意都並不十分相同,雖然我們當時有六成多(民意支持),差不多有三分之二,但我們在立法會中得不到三分之二。

記者:今次行政長官很清楚地說,有需要對2012的兩個選舉辦法提出修改,其實修改甚麼?司長剛才答,只是因為2004年4月26日的決定,所以要提請,才可以開始新的機制。但行政長官很清楚地說是有需要提出修改,修改範圍是甚麼?是回應普選中間可能未達到,如果看今次民意實際找到出來的,但本身在這報告內還有甚麼意見或者我們期望將來政府會提出實際去修改2012的選舉辦法?尤其當立法會,你們覺得現時是眾說紛紜,但行政長官說是兩個選舉辦法都需要提出修改。

政務司司長:我再三強調,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有誠意和有決心在這一屆內解決這個在社會上討論多年的政制發展問題。在我們三個月諮詢期間,我察覺到其實在社會上有一個態度上的轉變,態度上是轉趨務實和轉趨理性,這是一個好的發展,所以我們希望大家抱着這態度繼續探討和研究、討論,最後決定如何達到《基本法》內所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最終達至兩個普選這一目標。特區政府願意帶領這一個討論,我們也有責任帶領這一個討論,直至有解決方案為止。所以在這一個誠意之下,我希望社會繼續就這一課題有所討論。

記者:討論和修改是兩回事。

政務司司長:任何修改都要有充分的研究和充分的討論,這才叫科學論證。所以在這大前題之下,我希望大家繼續秉承着這一個科學論證的態度,理性、務實、包容地繼續討論。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