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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香港有憲制基礎邁向普選(附圖)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八月二十九日)傍晚出席香港律師會舉辦的座談會,向與會者介紹《政制發展綠皮書》的內容,並聽取他們對此議題的意見。以下是他的發言重點:

  林瑞麟表示,過去四分之一個世紀,香港在憲制方面經歷了幾個重要的里程碑。我們現在具備條件,就按照《基本法》達至普選的最終目標,建立共識。

  他指出,首先,《中英聯合聲明》在一九八四年簽署,奠定了香港在「一國兩制」的構想下繼續繁榮和穩定發展的基石。

  第二,不久之後,前立法局引入局部直選,香港的民主制度開始萌芽。

  第三,一九九○年中央訂立《基本法》,並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生效,使香港能夠平穩過渡,而所有確保香港成功的重要制度也一一維持不變。

  林瑞麟說,取得這些成就殊不簡單,尤其在九七前的過渡期,當時無論在香港或其他地方,都有不少人對「一國兩制」是否可行存有懷疑。

  他說,現在「一國兩制」不單只已成功落實,而且在籌備過渡的過程中,我們亦建立了相關的制度,讓我們能邁向達至普選的最終目標。這些制度包括:

  第一,香港保持普通法的法治制度,香港的終審權透過終審法院施行。

  第二,透過《基本法》第39條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香港的人權獲得憲制上和法律上的保障。

  第三,香港特區政府透過實行政治委任制度,提高施政的透明度和問責性。在這制度下,司、局長的任期與提名委任他們的行政長官的任期一致,並獲委任為行政會議成員。這安排使所有司、局長都要為他們的政策範疇負上政治責任。

  林瑞麟說,一九九七年回歸至今已經十年,現在我們已具備條件開始在社會建立共識,向達至普選的最終目標邁進。

  他表示,行政長官在競選期間已明確承諾,在未來五年的任期內處理普選的議題。本屆政府在七月一日成立後十一天便發表《政制發展綠皮書》(《綠皮書》)諮詢公眾,充分顯示要在任期內處理普選問題的決心。

  在達至普選的過程中,以及在制定落實普選的模式時,必須確保符合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以及在《基本法》下有關政制發展的四項原則:第一,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第二,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第三,循序漸進;以及第四,適合香港實際情況。

  林瑞麟指出,香港的政制發展須達至普選的最終目標源於《基本法》,而非《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

  他解釋說,該公約在一九七六年引申至香港時,加入了保留條文,使《公約》第25條(b)段不適用於香港。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於一九九六年向聯合國秘書長發出的照會和《基本法》第39條,該項保留條文在香港特區繼續適用。

  但是,中央在一九九○年回應了香港社會的意見,在訂定《基本法》時採納了達至普選為最終目標。因此,在香港落實普選,法律的根源在於《基本法》而不是《公約》。

  林瑞麟續說,要達至普選,必須符合客觀的指標和憲制的框架。根據《基本法》的憲制性規定,任何有關選舉制度的修訂,必須得到三方共識,即立法會三分之二的議員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接納。此外,政府亦希望將來提出的普選方案能獲得多數市民的支持。他指出,各大學及智庫都有進行獨立的民意調查,政府會密切留意民意趨向。

  林瑞麟說,《綠皮書》鋪陳了所有關鍵議題,載列了有關普選的路線圖和時間表的各項選擇。政府對於這些議題採取非常開放的態度,並沒有既定的立場。

  在普選時間表方面,普選行政長官的選擇包括:在二○一二年、二○一七年或在二○一七年之後;而普選立法會的選擇則包括:在二○一二年、二○一六年或在二○一六年以後。

  至於行政長官選舉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及人數,相關的建議大致分為三類方案:第一,提名委員會由少於八百人組成;第二,由八百人組成;第三,由多於八百人組成,例如,一千二百人或一千六百人。

  在提名委員會提名後讓市民投票選擇的行政長官候選人數目,相關的建議亦大致可分為三類方案:第一,十名或以上候選人;第二,最多八名候選人;第三,最多兩至四名候選人。

  有關提名委員會和提名程序,根據《基本法》第45條,普選行政長官必須成立一個「具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委員會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候選人參與普選。林瑞麟指出,不少意見認為關鍵問題之一是如何界定「民主程序」。

  他表示,在現階段,社會應先就提名委員會可提名的候選人數目達成共識,使市民能了解他們有份參與的行政長官選舉的規模,然後可進一步討論及訂定提名程序的細則。

  另一重要議題是如何取締立法會功能界別選舉。這方面的建議亦大致分為三類:第一,地區直選議席取代功能界別議席;第二,保留功能界別議席,但改變選舉模式;第三,增加區議會在立法會的議席數目。

  在普選路線圖及時間表的討論中,《綠皮書》亦載列了部分人士提出「特首先行、立法會普選隨後」的建議供市民討論。

  林瑞麟指出,只要各方能就上述關鍵議題達成共識,則普選可期。政府希望在達至普選後,香港社會毋須再為政制問題內耗,以後參與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可以像西方的參政人士及黨派那樣,在爭取公眾支持時,把競選政綱聚焦在改善經濟、社會服務和民生事宜上。

  林瑞麟亦就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作出介紹。他說,除了選舉安排的硬件外,香港亦需要發展政治人才的軟件。他說,政府準備在今年內提出建議,增設兩層政治委任官員,包括可以在立法會大會上代表政府發言的副局長,以及協助主要官員聯繫社區組織的局長助理。常任秘書長的制度會予以保留,以政治中立的公務員制度來維持政府部門運作的連貫性。

  林瑞麟說,政府有決心推動處理普選的問題,為未來數十年的政制發展奠定基礎。他強調社會各界學習建立共識,對達至普選的目標至為重要。

  他指出,在二○○三年區議會選舉中,有一百萬選民投票,投票率高達百分之四十四。在二○○四年立法會選舉中,有一百七十萬選民投票,投票率是百分之五十五點六。他說,這些紀錄顯示香港社會的公民意識有所提升。然而,就政制發展而言,香港的政黨在兩方面仍有可以爭取進步的空間。首先,本港政黨的黨員人數普遍不多。其次,部分政黨需要學習在重要的議題上與政見不同的人士求同存異,達成共識。

  林瑞麟說,二○○五年社會上未能就政制發展取得共識,致使香港平白錯失了在二○○七年和二○○八年進一步邁向民主的機會。展望未來,他希望不同界別能夠就邁向普選凝聚共識,使香港的民主制度能按照《基本法》有所進步。

2007年8月29日(星期三)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八月二十九日)傍晚出席香港律師會舉辦的座談會,向與會者介紹《政制發展綠皮書》的內容,並聽取他們對此議題的意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香港有憲制基礎邁向普選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八月二十九日)傍晚出席香港律師會舉辦的座談會,向與會者介紹《政制發展綠皮書》的內容,並聽取他們對此議題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