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

立法會選舉

I. 引言

根據《基本法》,立法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基本法》第73條訂明立法會的職權,包括:

(a) 制定法律;

(b) 審核、通過財政預算、稅收和公共開支;

(c) 聽取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

(d) 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

(e) 就有關公共利益的事宜進行辯論;

(f) 接受市民申訴並作出處理。


II. 立法會的組成方式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1年3月30日公布的《基本法》附件二,立法會將由90位議員組成,40位議員由選委會界別選出,30位由功能界別選出,20位由分區直選選出。有關立法會的產生辦法,請按此 瀏覽有關網頁。

第七屆立法會任期由2022年1月1日開始,任期為四年,至2025年12月31為止。立法會主席由立法會議員互選產生。

III. 第七屆立法會換屆選舉

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已於2021年12月19日舉行。這次選舉是完善選舉制度後的首場立法會換屆選舉,充份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香港實際情況,並展現了廣泛代表性、公平競爭性、政治包容性及均衡參與性。

這次選舉共有153名候選人參加,其中35人角逐20個地方選區議席,67人角逐30個功能界別議席,以及51人角逐40個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席。

在選舉日當天,有135萬名選民投票,從153名來自不同背景、持有不同政見的候選人中選出90名議員。各項選舉的投票人數和投票率分別為:

地方選區選舉

投票人數: 1,350,680

投票率: 30.20%

功能界別選舉

投票人數: 70,490

投票率: 32.22%

選舉委員會界別

投票人數: 1,426

投票率: 98.48%

有關第七屆立法會換屆選舉的詳情,請按此瀏覽有關網頁。

IV. 2022年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界別補選

為填補議席空缺,2022年立法會選舉委員界別補選於2022年12月18日舉行。該補選有1,307名選舉委員會委員投票,投票率超過九成,並順利由六名來自不同背景界別的候選人中選出四名選委會界別立法會議員,充份彰顯了新選舉制度的廣泛代表性、政治包容性、均衡參與性和公平競爭性。

有關該次補選的詳情,請按此瀏覽有關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