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四題:香港的政制發展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八日)立法會會議上麥國風議員的提問和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答覆:

問題:

  去年十二月三日,國家主席向在北京述職的行政長官表示,他相信香港社會能就政制發展形成廣泛共識。內地一位法律學者在上月中訪港時表示,中央對本港政制發展一定要管,而且要管到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國家主席相信香港社會能就政制發展形成廣泛共識的言論,與學者指中央對本港政制發展要管到底的言論有否矛盾;若有,評估的結果;及

(二)當局如何促進社會對本港政制發展達至廣泛共識,例如會否邀請中央政府官員來港直接與各界交流意見?


答覆:

主席女士:

  就問題的第一部分,根據國家憲法和香港特區《基本法》,中央有權有責審視政制發展這事關重大的議題。中央與特區政府均會依照《基本法》處理政制發展事宜。對我們來說,內地法律專家所發表的意見具參考價值,不存在是否有矛盾的問題。

  就問題的第二部分,由政務司司長領導、律政司司長和本人出任成員的政制發展專責小組,於今年一月十四日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發出文件,當中羅列了有關《基本法》三大範疇的原則問題,分別是:

第一,有關中央與特區關係的原則性問題;

第二,政制發展須根據特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及

第三,有關姬鵬飛主任在一九九○年所提及「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和「有利於資本主義的經濟發展」等。
  
我們的文件也羅列了五項的法律程序問題。
  
直至目前為止,專責小組已經進行了二十一次會議,分別與社會不同界別的團體和人士會面,包括六個政黨和政團、五位無黨派的立法會議員、三個商會、八個論政團體、區議會主席及副主席,以及十九位學者、時事評論員和個別人士。我們正安排由現在到三月初約見超過三十個團體和人士。

  為了讓香港社會就有關《基本法》的原則和法律程序問題進行廣泛討論,專責小組會將這些問題以提問的方式,放置在專責小組即將設立的網頁,方便市民和團體可透過這渠道發表意見。

  此外,我們會繼續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通報專責小組的工作進度,和聽取議員的意見。

  我們希望香港社會對《基本法》內的原則和法律程序問題作理性討論及深入思考,謀求共識,因為政制發展今後的工作需要建基於這些程序和原則上。



二○○四年二月十八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