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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務局局長出席電台節目後回答傳媒提問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一月八日)早上出席電台節目後,就政制發展事宜回答傳媒提問的內容(中文部分):

記者:你去年也說會公布具體的政改檢討時間表,但現在又說要再澄清有關條文,其實過往多年,你是不是根本沒有做過這工作,跟中央了解他們怎樣理解?也有議員和評論覺得你今次是失職,你是否承認?

政制事務局局長:關於時間表的問題,我們昨日在記者會也已經說過。我們十二月期間,內部考慮過時間表是否定下來,但在十二月底的時候,中央向特首表達了期望跟特區政府充分商討有關《基本法》裏的原則和程序的事宜,我們才確定進一步的有關工作安排。所以,我們現時正在作一個開始,我們三人的專責小組,可以跟北京的部門就《基本法》的程序問題、原則問題商討,以使將來我們要處理好政制改革的方案,有一個很穩健的基礎去做。其實我一直研究這些《基本法》條文,可以怎樣修改,有關程序方面的安排,我們也有向中央部門提出我們的意見,我們認為需要處理的方面,所以我們現時需要做的工作已經是開展了。

記者:今早梁愛詩司長說過小組會上京,定了日期沒有?行程如何?會見哪些部門?會就什麼法律性的原則問題去談?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們已經要求國務院港澳辦,希望可以安排我們跟港澳辦本身、人大法工委和國務院法制辦,以及如果他們認為有其他部門是我們值得見的,我們也讓他們安排,但日子暫時未定。但我需要強調一點,我們現時開展第一步,對將來的工作必然是有用的。

記者:有議員說政制事務局...但現在才說...《基本法》,可否簡單說說你覺得自己有沒有失職?

政制事務局局長:第一,關於時間表的問題,我已經解釋過,我們在時間表的設計上,也看到法律程序的工作是需要做的。第二,現時我們將這些法律程序的問題,在早段時間已經向中央提出來,我們可以商討,工作是開展了。第三,這工作是一直推動着,我不覺得有哪方面是欠缺的。中央就有關這些《基本法》原則的問題表達關注,是近期對特首表示的,而我們一直都是按照《基本法》本身的原則來處理政制改革的準備和工作,我們也是按照《基本法》第四章裏的政治體制原則,一直這樣做下去。

記者:你剛才說到不覺得有哪些有欠缺,其實是不是可以理解為等同你覺得自己沒有失職?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一直都是按照《基本法》的原則辦事,也盡量充分研究《基本法》附件下我們需要做有關程序的工作。所以我要強調,例如我昨日在記者會比較詳細地跟大家說,到底這是本地立法,還是憲制層面的立法,這些是實質我們需要跟中央部門一起研究和處理好的,現時我們的工作開展得到,可以向前邁進,這是積極的一步。另一方面,特首現時決定成立這個三人的專責小組,跟中央就這些重大的《基本法》問題溝通,也是積極的一步,因為整個過程不單是香港的事,我們要跟中央共同處理好。所以就這些《基本法》的原則和程序,我們可以做好這工作是有用的,所以特區政府一直都是很積極地處理,我相信社會是會理解的。

記者:司長現時領導小組去做,司長剛才說如果有什麼問題,在政治上他會有自知之明,知道怎樣做,其實是不是意味着在這件事上你不用負上政治責任?如果是的話,你身為一個問責官員怎樣交代呢?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們每一個負責做這些工作的主要官員,都是我們問責團隊的成員之一,我們有絕對的決心要向香港社會交代和負責的。我們今次有一個團隊,即三人的專責小組,可以讓大家看到主要官員之間我們有團隊精神,也可以讓大家看到特區政府非常重視這件事,我們在政制事務局裏處理好政制事務的安排,梁愛詩司長給我們法律意見,而政務司司長領導我們跟中央商討這些敏感和重大的問題,也領導我們這個小組向香港社會交代,完全是恰當和積極的。因為這件事情關乎整個香港,關乎整個特區政府,所以我一直的設想都是做完我們第一步的研究工夫,開展工作的時候就要放闊主要官員團隊的參與和互相協作。所以基本上我們現時正在開展工作,做好這個階段的工夫,我們便走下一步。

記者:討論會不會高度透明?還是到最後才說?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們在一直有進度和理解多了的時候,便會向香港社會交代,也會跟立法會溝通。

(請同時參閱答問內容英文部分)



二○○四年一月八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