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制事務局局長談話內容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二月十四日)上午出席電台節目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記者: (十元一票的補助制度只適用於立法會選舉)會不會是歧視區議會選舉?為什麼不把補助制度也推展下去?

政制事務局局長: 其實我們也詳細考慮過,今次我們處理立法會選舉,提出競選經費補助的制度,是準備節省一些資源來再運用,我們代候選人少寄一封信,從而用這些資源補貼競選經費。但區議會方面,其實我們多年來都只是為候選人寄一封信,所以無從重新運用這些資源。此外,因為區議會的選區比較細,候選人與選民的關係是在比較細的範圍可以好好建立,我們相信繼續替他們寄一封信,表達他們的政綱和在地區事務方面準備做什麼工作,應該是足夠的,絕對不是厚此薄彼,不是特別厚待立法會選舉。

記者: 其實你的目的也是想鼓勵多些人參選,難道在區議會就不需要鼓勵嗎?現時替他們寄一封信的同時,有沒有考慮多一些措施,未必可能是數十元,選票的問題,有沒有多一些措施都是可以達到鼓勵多些人參選的目的?

政制事務局局長: 其實,這個新的制度,競選經費的補貼或者在選票可以印上政黨政團的徽號、獨立候選人的相片,這些都是新猶,我們在○四年的立法會選舉實行之後,如果將來還有空間,我們也會進一步考慮可不可以擴闊下去。但你說到補貼制度,因為始終我們現時有比較嚴重的財政赤字,所有選舉經費我們也要小心,要用得其所。至於在立法會以外,在區議會我們有沒有再鼓勵多些人參選、參政,在可能範圍內我也做了。我們因應新市鎮人口遞增的情況,提出了將直選的議席,在○三年的區議會選舉遞增十個議席,由三百九十席增加至四百席。

記者: 但是對於來年選舉,面對財赤,要小心控制開支,其實有否想過如何「慳得就慳」?

政制事務局局長: 這方面我們要到○三/○四年財政預算案出台時,會再向立法會和公眾交代。每次選舉我們須做選民登記,做選舉投票的推廣活動,相信在這數方面,第一,我要確保選舉順利進行,方便選民投票,也方便候選人參選。另一方面,我要確保所有這些選舉經費要用得其所,小心運用。

記者: 是否擔心這個補貼制度會鼓勵政黨參選的同時,政黨可能也可以在政府方面「撈油水」,會出現「種票」情況?

政制事務局局長: 我不相信會有什麼「種票」情況。因為政黨、政團可能因應其選區內情況決定一個名單去參選,抑或是多過一個名單去參選。但如果他們分名單,他們是會將支持者分開幾組,但這做法對他們來說是自己的競選策略判斷。但是在每區支持名單上的候選人,或者獨立候選人的人數是有限的。所以我們這個競選經費補貼制度是明碼實價,一視同仁的。



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