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制事務局局長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以下為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二月十六日)下午出席由香港大學與美國全國國際事務民主學會聯合主辦的研討會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記者:究竟現時主要官員有沒有一些限制,如果有政黨背景人士是不可以出任主要官員的呢?

政制事務局局長:根據香港的《基本法》和香港的法例,我們的司長、局長同事,作為主要官員是可以保留政黨的黨籍。例如唐英年司長,在二○○二出任工商科技局局長時,他是保留了自由黨的黨籍的。我們現時的安排,我們希望行政會議的成員、我們作為司、局長的同事,以及將來如果我們把副局長及局長助理的制度都落實,有政黨背景的人士是可以被考慮委任的。當然,我們相信第三任的行政長官需要比較更廣納賢能,使第三任政府有更多人才,可以充分反映香港社會各界的意見來制訂政策。

記者:政黨職務方面,譬如是政黨的副主席,那是否需要辭職呢?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相信這要看個別人士自己的判斷,如果被提名委任作為主要官員,司長、局長或是副局長,他還會有多少精神和時間,除了做政府的工作以外,還可以幫忙做其他的工作。現時我們還在不斷發展我們的政制,整體而言,我認為香港應該一方面開放政府這些職位,讓政府以外的人士可以被考慮,另一方面不斷再考慮在立法會和區議會這兩個層面,只要有空間,都應當增加議席,讓更多有志的人士可以在香港參政。做議員也好、做官員也好,都是為市民服務。

記者:局長,你如何理解陳太(陳方安生)今早在論壇上說,現時的《基本法》規定主要官員是由中央任命的,即是說他們要與政黨斷絕一切聯繫,這樣是局限了政黨的發展。她的說法與你的有少許出入,你可不可以澄清一下呢?

政制事務局局長:其實香港的《基本法》並沒有要求我們作為司長、局長的同事要脫離任何政黨,是容許司長、局長的同事保留他們的政黨黨籍,繼續做政府的職務。我剛才已經向各位解釋過,在二○○二年,當唐英年先生被委任為工商科技局局長時,他保留了自由黨黨籍的。今後,我們依然會保留這些安排,容許有政黨背景的人士來參加特區政府作為司長、局長,可以接受這些委任。

記者:我想問現在選委會已經產生,在未來的特首選舉,很多人會擔心這些選委會有壓力,不敢提名。其實政制事務局和選舉事務處有沒有辦法可以防止有人干預,試圖給予壓力給那些選委呢?

政制事務局局長:在香港,我們所有的選舉,包括行政長官的選舉,都是依法辦事的。我們亦有安排,保障每一位選民的投票是保密的。所有選委會的委員,他們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判斷來決定支持或提名任何一位候選人。香港的選舉一向都是公平、公開、公正、依法辦事和廉潔的,我相信我們在第三任行政長官的選舉是可以維持這種安排的。

記者:很多傳聞說中聯辦有干預、有壓力。會不會與中聯辦溝通?

政制事務局局長:在這條問題上,我已經表述過很清晰的立場。中央政府一向都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辦事。在處理選舉方面,我們當然會按照香港的法例來安排的。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06年12月16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