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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務局局長談立法會普選的可能模式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一月六日)下午出席策略發展委員會(策發會)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的工作坊後,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中文部分):

  多謝大家下午再來採訪策發會會議。我首先講講今日會議的情況,隨後由佳叔(劉兆佳教授)和大家分析一下。

  今日的策發會工作坊主要提及普選立法會的多種模式,大家都知悉,在《基本法》之下,香港的政治體制要求政府和立法會互相配合、互相制衡。因為這個安排,大家可以看到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從兩個不同的選舉渠道而產生。今日我們研究和討論過好幾個普選的模式,以組成立法會。

  首先和大家交代關於兩院制的討論,今日有多個委員對兩院制的建議有所保留,他們有幾方面的考慮。

  第一,兩院制牽涉到起碼需要修訂《基本法》附件二。

  第二方面,如果由現在單一議會變為兩層架構的議會,意味着今後的立法工作需要經過兩個院,對整體香港的施政和公共行政效率不利。

  第三方面,要考慮如果我們盡了很大努力,才去落實一個過渡性的安排,兩院制可能只是一個過渡性安排,大家會感覺未必值得盡這樣大的努力去做這一套過渡性安排。

  至於是否暫時擱置兩院制的討論呢?這要視乎今個月稍後十一月二十三日,策發會的正式會議的討論和決定。

  至於其他普選的模式,今日也提過幾種。有與會者建議今後在落實普選立法會的時候,應有部分議席由地區直選產生,有部分議席由全港一個名單投票制產生。即市民一人有兩票,在地區直選有一票,在全港九新界的名單投票也有一票。

  另一模式大家提過的是保持地區直選,與此同時,將現有功能界別的選舉轉化為某一種普選,由功能組別提名,由市民選出這些候選人。這意味着市民「一人多票」,即一票在地區直選,另外幾票由市民選擇不同功能界別的候選人。不論是「一人兩票」或「一人多票」,有委員認為我們要確保在實行這新的普選模式時,要留有空間給獨立候選人和非政黨背景的人士去參選,因為香港是一個很多元化的社會,需要保留這些空間給獨立候選人和不屬於政黨的人士來服務市民。

  最後有委員提出可能要分階段去落實立法會的普選,可能分幾屆將現有功能界別選舉轉化為某種形式的普選。但與此同時,有委員重申認為二零一二年就落實立法會普選。

記者:局長,剛才你們做了總結之後,是否意味着不會考慮兩院制的方案,因為這會涉及修改《基本法》和不值得那麼「大工程」地去做。請問是否會從你剛才所提及的幾個可能性中選(一個方案)出來,寫入報告內作一個結論?

政制事務局局長:關於兩院制這個討論,我們在以往的大會和工作坊都有提過,今日亦有請香港工商專業聯會的鍾逸傑爵士發表它的研究和言論。在過去一段日子,已經比較詳細參詳過這個可能性,剛才和大家所講牽涉修改《基本法》附件,亦可能要修改超過附件二的範圍。另一個考慮這只不過是一個過渡性安排,對整個特區的管治效率並太有利。我們要在今個月策發會大會做一個取決,是否暫時擱置討論這一可能性。但(今日所舉行)這只不過是一個工作坊,需要回到策發會大會大家再詳細檢視一下。我們除了立法會普選模式,亦要看一看行政長官普選模式,我們期望在明年上半年可以總結討論作個報告,希望這個報告可以提供一個基礎,給第三任行政長官和第三屆特區政府繼續推動香港特區的民主進程。

記者:你的總結會否就這個議題的幾個方案中選出一個?

政制事務局局長:現在的情況和佳叔(劉兆佳教授)剛才和大家所講,現在不同黨派、不同政見、不同立場的策發會委員的分歧開始收窄了些。

第一大家知道要做這個普選並不容易,特別在立法會有一半議席是代表功能界別,你要不同的功能界別投票決定在某一個日子以後不再存在,是不容易的,是要一套各方都可以接受的實務的安排。在策發會裏面,不同黨派開始都正視政治的現實。

而第二方面,大家比較願意研究下去,認為有多些空間可以能達致共識的是「一人兩票」,或「一人多票」這一種立法會普選模式。在未來的幾個月,都會在這方面討論和研究。

記者:請問「一人多票」的方式如何可確保市民的多票?會否可能出現一些「一人有三票」或「一人有四票」的情況?會否出現不公平?怎樣可以排除?

政制事務局局長:今日我們討論的可能性,「一人多票」是每一個登記選民都是有同樣的票數,例如地區直選的一票,每個登記選民都有。今日提出其中的一個模式是可以由功能界別來提出不同界別的候選人,例如商會的候選人、工會的候選人、專業團體的候選人等,由市民去選出這些候選人,可能是一票地區加三十票功能界別,今日委員提出是這種模式。亦都有委員提出未必單由這些功能界別提名候選人,可以將某一些議席留給不同行業背景的候選人,確保在立法會裏面,有不同背景的議員服務市民,可以廣納賢能。

在這階段,大家都明白,普選並不單是循地區直選產生,我亦要提關於另一方面,有一個反對派的議員在策發會之內,在立法會之內出過的意見,認為功能組別提名,由市民選這些候選人,未能完全滿足普選的條件,有意見認為提名權和選舉權都是要均等。但我們在這階層盡量收窄分歧,看來「一人兩票」或「一人多票」,我們可以有比較大的空間可以策動一個共識。

記者:如果由功能組別去提名,是否意味着一定要有一個提名委員會或提名的body?這一組人又會如何產生?第二個問題是,關於分階段落實方面,在今日的會議上有幾多聲音表示支持,幾多聲音反對?

政制事務局局長:其實由功能團體提名,由市民選候選人這個意見已是一段日子前提出,今日亦有委員提過。這個理念是由例如現在有權提名和有權選功能界別議員的組織去提名,包括商會、工會、專業團體、教師、社工的註冊選民,由這些人提名候選人和由市民去選,這是一種模式。

今日亦有委員提過,並不一定單由這些功能界別的組織來提名候選人,如果要確保立法會有足夠的人才去服務市民,可以將某一些議席留給有這種背景的候選人。至於怎樣提名,今日未詳細提出。

至於分階段去落實立法會的普選,田北俊議員以前提過,今日他亦提過,可以分三屆將現有的功能組別議席來取代。

記者:如果全部議席由地區產生,這是否不可行?

政制事務局局長:今日討論又不是說不可行,之不過,除了地區直選所有立法會議席,亦有人提出過其他的模式,今日花多些時間的討論,就是一人兩票或一人多票,所以我花多些時間解釋。

記者:即是直選都要分港九新界的名單?但這也不是功能組別吧?

政制事務局局長:其實「一人兩票」的意見是這樣的:港九新界一部分議席是分區直選,除了分區直選的議席,亦有部分議席由一個名單投票制,而這個名單投票制是全港九新界。所以譬如現在有六十席,三十席繼續是分區直選,有三十席是名單投票制。市民投一票在分區直選,投一票在名單投票制,這個有不同的委員及與會者提出過。

記者:想就你的答案再作跟進。如果照這樣做的話,這不是做不到由獨立人士確保有均等的機會可以被選中?因為譬如以名單來說,其實某程度上是令到政黨多了機會?你們會否因為考慮鼓勵政黨發展,而有新的名單?

政制事務局局長:首先,特區政府就這些模式並未有定案,現在仍然是「百花齊放」的階段。我們會歸納所有提出過的模式,希望在明年上半年可以發表一份報告,繼續收窄這些分歧。

正正是在外國的情況,譬如在日本有地區直選加名單投票制;或者在德國、在新西蘭,也有地區直選加名單投票制,是側重政黨的名單。所以有委員特別提醒,我們在香港要留有空間讓獨立候選人參選;我想這是辦得到的。現在你看在香港的地區直選,我們其實是一個「名單投票制」的制度,當中也有獨立的候選人和非政黨背景的候選人獲選出。我想將來如果整體的模式如果有一個共識,那麼怎樣去設計仔細的選舉安排,我想是可以有辦法繼續容許獨立的候選人和非政黨背景的候選人繼續參選。

記者:想問就如何將功能組別轉變為全港性的名單,即「一人多票」那一種,由功能團體去提名的一種制度?會上委員有否提出甚麼建議,由功能組別過渡至這個模式?

政制事務局局長:到目前為止,所提出的建議是比較簡單的,由現有可以在功能團體中提名候選人的,仍由他們繼續去提名,至於如何選出,則是由市民去選。未有委員比較再仔細地提出一套安排出來;但我們現在可以先作討論,稍後如果真的要落實,政府方面當然可以繼續做研究和作出建議。但在現階段,我已說過多次,依然是百花齊放,未到百川匯流有共識的階段。

記者:想問有關全港性的名單方面,今日有關名單的提議是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抑或是……?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相信如果那是全港的名單投票制,那會是一個比例代表制的建議。在世界各地都是如果是名單的,都是以比例代表制產生的。今日都有與會者特別提到,世界各地現時整體的選舉制度趨向,都是比例代表制度居多。而比例代表制下產生的選舉結果和議會,會驅使執政者要考慮大黨的意見、小黨的意見,也都考慮他們所代表的選民的意見,變成我們在香港立法時需要考慮主流和非主流的意見。八月底我到過新西蘭,當地以前是兩大黨輪流執政,是一個由兩大黨更替的制度。他們在大約十年八載之前開始名單投票制,比例代表制,這驅使他們的執政黨需要與少數的黨派合作,也要考慮社會上少數派的意見。

記者:梁家傑今日宣布參選,你是否鼓勵多一些人參選特首選舉?

政制事務局局長:在特區政府方面,我們的責任是按照香港的選舉法例,公平、公正、公開地去辦好行政長官和選舉委員會的選舉。至於個別人士、不同黨派,只要他們符合參選條件,他們可以按照法例參選。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06年11月6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