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制事務局局長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政制事務局局長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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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七月二十七日)上午,在電視台節目錄影完畢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記者:五、六千萬元是否貴了一點?

政制事務局局長:其實五、六千萬元相比於政府每年二千億元的開支並不算是一個很大的數目,但是我們當然明白這是公帑和納稅人的金錢,我們要小心運用,要用得其所。所以今次我們先進行四個月的公眾諮詢,讓大家討論一下這套建議,有甚麼意見。我們歸納意見後,相信在明年上半年,待時間成熟,我們才再次推出一套建議,經第三任候任行政長官審議後,方會向立法會提出。我相信市民會期望第三任行政長官在選舉之後,如果要籌組一個班子,會有助落實其於競選期間所作出的承諾以及在政綱中所提及到的建議。

記者:會否有機制去評核擔任這些新職位人士的表現,以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想,任何加入政府任主要官員、副局長和局長助理這三層(職位)的人士,他們要:第一,在其不同的範疇有一定的能力和經驗;第二,要有承擔服務市民;第三,要認同行政長官的政綱和施政理念。入職之後也會不斷受立法會和傳媒、市民的監察,要有恰當的表現。我覺得這一套在香港公平公開的社會環境下,是最佳的保障。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06年7月27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