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立法會一題: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全部議員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湯家驊議員的提問和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口頭答覆:

問題:

  鑑於《基本法》第四十五及六十八條分別訂明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全部議員最終達至由普選產生的目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香港特別行政區(下稱「特區」)政府有沒有設立任何常設機制,就特區民主政制發展的實際情況,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下稱「中央政府」)匯報落實上述目標的進展;如果有,詳情是甚麼;如果沒有,原因是甚麼;

(二) 特區政府就《政制發展綠皮書》(下稱「《綠皮書》」)諮詢市民前,會不會先就《綠皮書》內關於落實《基本法》第四十五及六十八條的方案諮詢中央政府;如果會,會於何時諮詢中央政府及要求中央政府何時回覆;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及

(三) 特區政府會如何處理就《綠皮書》諮詢公眾期間接獲的意見以及按甚麼準則和方式制訂政制發展的最終方向,在這過程中,會否考慮中央政府的意見;如果會考慮,所佔的比重是多少;如果不考慮,會如何處理中央政府的意見?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就香港民主發展,我們一向有與中央溝通。中央當然理解香港的民情。在國家《憲法》及《基本法》下就香港的政制發展,中央是有最終決定權。我們一貫的立場是不會公開詳細評論特區政府與中央的溝通。

(二) 就問題的第二部份,目前是集中在香港社會內部的討論。我們希望透過發表《政制發展綠皮書》及進行公眾諮詢,社會能夠凝聚共識及形成主流意見。在現階段,我們著重聽取香港社會的意見,而中央當然會關心香港社會內部就《綠皮書》的討論。

(三) 就問題的第三部份,行政長官在競選期間已清楚表示希望香港社會最終可就普選這議題形成主流意見,有關主流意見必須符合《基本法》而不應涉及修改《基本法》主體條文,並且有可能得到香港多數市民支持、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支持和獲中央審慎考慮。行政長官已承諾會會把在公眾諮詢期形成的主流意見及其他各種意見,如實向中央反映及提交報告。



2007年6月27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