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2003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

  政府將修訂法例,為二○○四年第三屆立法會的選舉安排,提供適當的法律依據。

  政制事務局發言人說,主要的修訂已載於2003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草案並將於明日(二月二十一日)刊登憲報。

  發言人說,其中一項修訂是第三屆立法會由地方選區直選產生的議席,將按照《基本法》的規定,由二十四席增至三十席。此外,不會再有議員由選舉委員會選出。

  根據草案,全港將分為五個地方選區,各設四至八個議席。有關地方選區選舉其他安排(例如二○○○年選舉名單投票制)的條文,會繼續適用於二○○四年立法會選舉。

  他說:「這個方案預留了足夠空間,讓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決定是否維持現行五個地方選區的劃界,不作更改。減少對現行選區劃界作出變動,對選民、候選人、政黨和政團均帶來方便。」

  功能界別選舉方面,現有界別的數目及組成在二○○四年立法會選舉保持不變。但是某些功能界別的選民範圍會適度調整,確保選民的組成能充分反映有關界別的最新情況。

  他說︰「這包括更改某些團體選民名稱,或因應法定註冊/發牌制度的改變而更新資格標準;刪除停止運作的法團;加入與現有團體選民地位相若的新法團等。」

  發言人說當局在過去兩個月廣泛諮詢有關界別後,並不認為適宜在二○○四年的立法會選舉擴大醫學界功能界別以納入註冊中醫。

他說︰「鑑於醫生/牙醫和中醫的背景及培訓方式有異,而中西醫醫學理論又各有不同,因此,醫生、牙醫及中醫的某些代表均曾表示懷疑以單一個醫學界功能界別代表能否同時兼顧醫生/牙醫以及中醫的利益。」

  關於選舉開支限額,發言人說這五個地方選區的選舉開支限額須根據區內人口每人1.5元計算,並調整至五十萬元整數。功能界別選舉方面,將沿用二○○○年功能界別選舉中所採用的四級選舉開支限額。

  為促進政黨及政團發展和支持獨立候選人,當局將實施一項計劃,向候選人名單或候選人根據其得票數目而提供財政資助,以補貼其部分選舉開支。同時,地方選區選舉和功能界別選舉的候選人現享有的免費郵遞服務,由兩輪減為一輪。

  候選人可獲的資助額,是將有關候選人名單或候選人取得的有效選票數目乘以指明資助額(即10元)而得出。至於自動當選的候選人,可獲的資助額則是將有關選區的登記選民數目的一半乘以指明資助額而得出。

  不過,候選人名單/候選人可獲的最高資助額為其申報選舉開支的一半,或是其申報選舉開支與申報選舉捐贈的差額。如候選人名單/候選人申報的選舉捐贈多於其申報的選舉開支,便不會獲得資助。

  他說︰「此舉可避免候選人從參選中謀取金錢上的利益。」

  選管會將制定附屬法例,以落實在選票上印上候選人所屬政黨或組織的名稱和標誌或候選人照片的建議。

  條例草案將於二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



二○○三年二月二十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