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在立法会財务委员会特別会议的开场发言 |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四月十日)在立法会財务委员会特別会议上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我会向各位议员介绍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的预算开支重点。
(一)政制及內地事务局的预算开支 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政制及內地事务局获分配五亿十万元,较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的修订预算增加四千五百八十万元(约百分之十点一)。 预算增加的拨款主要用於以下项目: (1)进行调查以收集关於在內地的香港居民的资料; (2)提升內地办事处的职能; (3)在適当时候就二○一七年行政长官选举办法以及二○一六年立法会的选举办法进行公眾諮询; (4)加强推广人权的工作;以及 (5)增拨资助金,以实施《2012年个人资料(私隱)(修订)条例》的新订条文。
(二)选举安排
政制发展 正如行政长官在二○一三年《施政报告》中提到,政府会在適当时候,就二○一七年行政长官选举办法以及二○一六年立法会的选举办法展开广泛諮询,並启动宪制程序。就此,我们会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为二○一六及二○一七年两套选举办法的公眾諮询作预备工作。为编製財政预算,我们预留了约七百三十万元(不包括员工开支)及计划在开展有关公眾諮询工作时,开设六个有时限的职位。
区议会议席 我们已於今年二月向立法会提交《201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以落实在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取消所有区议会委任议席。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已在本周完成审议《条例草案》。 我们正检討第五届区议会民选议席数目,並会在稍后諮询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以及区议会。如在进行检討后,区议会的民选议席数目有任何改变,我们会透过修订附属法例来反映检討结果。
二○一三年选民登记 选举事务处会在二○一三年的选民登记周期加强宣传,鼓励合资格人士登记成为选民,並提醒选民更新登记资料。选举事务处亦將继续实行查核措施,以尽量確保选民登记资料的准確性。
(三)个人权利 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我们在人权方面的开支预算,包括平等机会委员会及个人资料私隱专员公署的资助,为一亿七千七百六十万元,较二○一二至一三年度修订预算的一亿七千四百七十万元增加了二百九十万。
推广不同性倾向人士的权利 在促进少数性倾向人士享有平等机会方面,我们会通过公眾教育和宣传,加强推广不同性倾向人士及跨性別人士的平等机会,当中包括增加平等机会(性倾向)资助计划的拨款,以资助更多社区活动、向公私营机构的不同管理层级推广《消除性倾向歧视僱佣实务守则》,以及透过不同渠道宣传有关信息。我们亦会研究外国的有关法例及行政措施,並正计划设立新的平台,就这议题与不同持份者进行交流。
推广儿童权利 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我们预留了约二百一十五万元推行加强推广儿童权利的项目,比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的修订预算增加了约百分之十七。
平等机会委员会及个人资料私隱专员公署 平等机会委员会继续负责实施四条反歧视条例。平机会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的总拨款额为九千四百二十万元。个人资料私隱专员公署则会继续执行《个人资料(私隱)条例》,包括《2012年个人资料(私隱)(修订)条例》自二○一三年四月一日起已全面实施的所有条文。我们会与个人资料私隱专员公署紧密联繫,確保新的条文顺利落实。个人资料私隱专员公署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的总拨款额为六千三百四十万元。
(四)內地事务及港台合作 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有关纲领(3)內地及台湾办事处工作的预算开支为二亿三百三十万元,较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的修订预算增加百分之十五点二,这增幅主要是用於提升內地办事处的职能。
在內地增设办事处 二○一三年《施政报告》提出成立驻武汉经贸办事处。我们会积极推进有关的筹备工作,计划於二○一四年成立驻武汉经贸办。此外,我们会研究在內地其他城市设立联络处。
提升特区政府驻內地办事处职能 我们会统筹落实一系列措施,提升驻內地办事处的职能,包括加强联繫在內地的港人和团体,尽力提供资讯和协助;联同有关政策局和部门在驻成都办增设入境事务组,为在內地遇事的港人提供更及时的支援;扩大政策调研,以协助港人港企把握发展先机,並加强收集內地港人的数据,通过不同渠道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和服务需要;以及加强与內地不同界別的沟通和面向內地的宣传,以期推广香港的优势和增进两地社会的互相了解和尊重。
区域合作 香港特区会继续深化与內地的区域合作,特別以广东、北京、上海、成渝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及泛珠三角区域其他省区为目標。
前海及南沙发展 至於前海及南沙发展方面,特区政府將继续与中央政府相关部委、广东和深圳保持密切联繫,在有关当局制定落实《前海政策》具体措施和支持落实《南沙规划》的政策过程中,適时反映香港业界的意见,以便当局早日推出便利香港业界投资前海和南沙的政策及实施细则。我们亦会邀请將成立的香港与內地经贸合作諮询委员会优先关注这方面的工作,推动业界积极参与。
港台关係发展 我们会继续透过「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及台方的「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的协商平台,推进双方在去年第三次联席会议上同意开展的新合作范畴。展望將来,我们会继续就多个公共政策范畴,例如医疗衞生及食品安全、保险业监管合作,以及加强港台的经贸关係,与台方商討进一步合作。
(五)推广《基本法》 我们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继续预留了约一千六百万元拨款,用作举办推广活动,以促进市民对《基本法》的认识和了解。 完 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