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词

立法会: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就「落实双普选」动议辩论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二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汤家驊议员提出「落实双普选」动议辩论的开场发言:

主席:

  按照《基本法》的规定,推动香港政制向前发展是特区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意愿。《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八条清楚订明,香港特別行政区要按照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最终达至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部议员由普选產生的目標。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二○○七年十二月作出《决定》,明確为香港订出普选时间表:二○一七年行政长官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產生的办法;在行政长官由普选產生以后,立法会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產生的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庄严和具有法律效力的。

  《基本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已为香港的政制发展奠下了稳固的基础。特区政府必定会按照《基本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尽最大的努力,推动香港政制向普选的目標迈进。

  就二○一六年立法会以及二○一七年行政长官的產生办法的制订工作,行政长官已在《施政报告》中表明,特区政府会在適当时候启动宪制程序,並会广泛諮询社会各界,包括立法会的意见。我们並会预留足够时间让社会就两个產生办法进行充分討论,以及完成相关法律程序。

  今天,我会聆听议员的发言,我会稍后再作进一步陈辞。

  多谢主席。

2013年2月20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