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署理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在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2011年个人资料(私隱)(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四)(只有中文) |
以下是署理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黄静文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11年个人资料(私隱)(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动议二读新订的第23A条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二读新订的第23A条,有关內容已载列於发送各委员的文件內。 鑑於《条例草案》第3(3)条建议在《私隱条例》第2条中引入「法律规则」的定义,而该定义不包括「成文法则」,故此我们须於《条例草案》新增第23A条,在《私隱条例》第45(1)条內在「法律规则」前,加入「成文法则或」的字眼。这是一项技术性的修订。 我恳请各委员支持及通过有关的新订条文。多谢主席。 完 2012年6月27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