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就何秀兰议员提出中止待续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为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何秀兰议员提出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第40(1)条动议就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的议案进行的辩论现即中止待续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各位议员確实非常关心这个课题,我十分多谢,政府的同事亦十分仔细地听取了大家的意见。我想就好几方面作出回应。 第一,大家问:到底对「一人两票」方案会否有充分的时间和机会討论。答案是肯定的──是有的。这一轮公眾諮询在去年十一月十八日开展,不用太久,已经有议员提出「一人两票」的可能性。张文光议员是在很早期已经提出这个想法。我们在四月十四日发表諮询报告,在此之前,民主党和「终极普选联盟」都有正式提出有关的意见书。当这些政党和团体提出的意见书包含了「一人两票」方案时,在社会上亦有公眾的討论。此外,在谭耀宗议员主持的立法会就二○一二年政制方案的小组委员会,我们亦多次討论「一人两票」方案。如果我没有记错,在五月三日及十一日的会议上都有提及,我们亦有交换意见。所以,社会上对於「一人两票」方案並不陌生。 第二方面,大家非常关心民意是否支持。我十分肯定民意是支持的,市民对於有三百二十万人在二○一二年立法会选举时可以手握第二票是欢迎的。如果大家看看在过去几天进行及发表的民意调查──香港研究协会昨天发表了在六月二十一至二十二日期间进行的民意调查,民意的反应是:有百分之五十五的市民希望立法会能够通过这个经修订的「一人两票」的二○一二年政制方案。较早前,在六月十五日,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也发表了一项调查。当时政府还未作出是否採纳「一人两票」方案的最后决定,但按照中大的民意调查,已经有百分之五十八的市民希望「一人两票」方案能成事,能获得立法会通过,在这两方面是非常清楚的。 第三方面我想谈的是,这个「一人两票」方案,或者用「一人两票」模式进行立法会选举,並不是这几个月才提出来的。主席,你记得我们在二○○四年初成立了政制三人小组──包括政务司司长、律政司司长和我,开展了香港社会上討论政制发展的议题。第一阶段,在二○○四年至二○○五年期间,特区政府发表了五份报告书,而大家是有机会討论每一份报告书的。第二阶段,在二○○五年十一月至二○○六年期间,策略发展委员会有特別小组就普选的模式、路线图和时间表展开討论。第三阶段,在二○○七年七月第三任行政长官及第三届特区政府上任后,我们在七月开展了《政制发展绿皮书》的公眾諮询,以致我们在二○○七年年底,行政长官向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人大常委会在十二月底作出了普选时间表的《决定》──在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在二○二○年普选立法会。第四阶段是我们刚刚共同经过的──在二○○九年十一月开展的关於二○一二年政制发展的三个月公眾諮询,及在今年四月中发表諮询报告至今天。主席,在这四个阶段都有不同的党派、团体、议员、个別人士提出不同类型的「一人两票」选举方案。所以,建基於过往几年以至近日聚焦的討论,特区政府认为討论已经成熟,达致一个阶段可以今日就《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订作出表决。 第四方面我想谈的是,有议员依然怀疑「一人两票」方案的重要元素及將来如何设计本地立法的清晰程度是否已经足够。主席,我再次重申,关於「一人两票」方案,我认为最主要的元素是已然明確,包括选民人数应该是三百二十万,即是从三百四十三万最新数字的全体登记选民剔除了在其他功能界別已拥有投票权的二十三万人。第二,关於候选人及提名权,由四百多位民选区议员提名,而他们也有参选权。第三,关於提名门槛,我们很留意不同党派、个別人士、议员所提出的意见。时至今天,幅度是由十名至二十名民选区议员提名一个候选人。在订定本地立法的细则时,我们会尊重不同党派的意见。 此外,有议员问,是否容许持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参选区议会功能界別新增的五个议席的选举。我有一个很明確的答案──是不会容许的。我们的政策是,我们容许持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参选现有十二个功能界別议席,以此为限。其实,我们亦没有可能让多五个持有外国居留权的民选区议员来做这方面的选举,因为《基本法》已订下上限,即使立法会有七十个议席,百分之二十的上限是只可以有十四席,而现时已有十二席分配予其他功能界別容许持有外国居留权的候选人参选,我们没有可能再加多其他。所以,这方面的立场是非常明確的。 余若薇议员提到竞选经费上限,这当然是一个大家都会关心的条款,我们会合情、合理和听取大家的意见,然后才提出建议。 第五方面我想谈谈的,就是余若薇议员问,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女士为甚么会表达两个不同的立场,因为较早前她曾认为「一人两票」方案的五个功能界別议席,由区议员提名然后由市民选出,可能等於直选。我在报章上看到梁爱诗女士的解释,她说较早前她以为该建议是全体三百四十三万登记选民都有投票权,后来才知道原来要剔除二十三万在其他功能界別已有投票权的人士。她认为这样是有区別的,而这个建议的五个功能界別议席,由区议员提名然后由市民选出,依然可以算是功能界別。 余若薇议员又问,关於我们这样阐释《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订定在本地立法层面我们有权处理这方案。在这方面律政司司长前两天已经作了详细声明,我无须在此再作补充。 第六方面,梁家杰议员非常关心我们的电视宣传短片,质疑我们是否仍然在宣传由四百多位民选区议员互选產生这五个功能界別议席。我可以很清楚地告诉各位议员,我们在星期一已经停止播映那段电视宣传短片,因为特区政府已经作出新决定,由四百多位民选区议员提名、三百二十万登记选民选出那些议席。 主席,我最后作出一些总结。总括而言,我认为现时时机已成熟,亦已来临,这个议会今天可以就这两个决议案继续討论、辩论和作出表决。 其实,在过去几天,不论是前往不同团体听取意见,或是亲戚、朋友、同事、街上市民见到我,都会说:局长,这相当好,以后可以有多一票。这意见是很清晰的,所以今天在宪制层面处理了《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修订后,我们接着要做的就是本地立法的工作。 在行政长官曾荫权领导下,特区政府进入了群眾、掌握了民意,我们亦做了一个判断,接纳了这个「一人两票」方案。我们认为这对香港的整体政制发展是有利、有帮助、有建设性的,所以在做了这个判断后,我们认为现在是可以成行的。 黄毓民议员说「事缓则圆」,其实我们一「缓」已「缓」了五年,由二○○五年上届立法会在这议事堂否决了○七、○八方案起,我们已原地踏步五年。今天既然在这议会內,我相信已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员同意这个方案,我们便应坐言起行,不要押后表决,再次蹉跎岁月。 完 2010年6月23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