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词

立法会: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就刘慧卿议员对《二○○九年拨款条例草案》动议修正案致辞全文(一)(只有中文)

  以下为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刘慧卿议员对《二○○九年拨款条例草案》动议修正案致辞时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代表特区政府回应由刘慧卿议员提出对《二○○九年拨款条例草案》所作的七项修正案。

  由於刘议员所提出的修正案,针对当局在预算案为七个政治委任职位所预留的拨款,我希望可以先重申政府推行政治委任制度的基本理念。

  政府在二○○二年七月实施政治委任制度。在这制度下,政府最高层设有一个政治领导层处理政府最高层的政治和决策工作,並配合以公务员为政府的骨干。政治委任官员並非公务员,不享有任期的保障,並与委任他们的行政长官共同进退,以五年为一任,任期不会超逾行政长官本身的任期。

  我们建立这制度,是借镜了很多自由、开放、民主社会的政府体制。在外国,往往有內阁制、部长制的制度,正正是冯检基议员谈及的部长制或类似部长制的制度。我们在实行这制度后,司、局长各司其职,与公务员制度互相配合。政府在二○○二年七月起,设立了常任秘书长制度,目的是当五年一任的行政长官及及司、局长换班时,可能这些人大部份或者全部都会退下来,不会连任,但公务员的制度──文官、专业、常任的制度──会得以持续。不论是谁当新一任的特首及他的管治班子,政府的公务员架构是完整的,香港的有效管治及行政架构是可以持续的。

  政府在二○○二年开始执行政治委任制度,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的感觉是政治领导层只有十多位司、局长,未免过於单薄。因此,经过一年的公眾諮询后,我们在二○○七年十月,提出了一套建议,进一步发展政治委任制度,拓展多两层的政治委任职位,包括副局长及政治助理。

  与此同时,人大常委会在二○○七年十二月作出《决定》,表明香港可於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在二○二○年普选立法会。在从现在起的八年后,我们便要落实普选行政长官,要致力囊括更多的政治人才,让他们有机会参政。因为今后要再举行行政长官选举时,不论是在二○一二年、或特別是在二○一七年时,不同的候选人都需要有助选的团队,为他们撰写竞选政纲、在竞选期间爭取公眾的支持。他们亦需要在当选后,建立一个团队来实施参选时的政纲。所以,在二○○七年十二月时,我们成功爭取到立法会財务委员会的支持,增设十一个副局长和十三个政治助理的职位。政府在二○○八年五月公布委任首批副局长及政治助理,共有十七位。他们於二○○八年六月起相继上任。

  在往后的日子,他们加入了政治团队的工作,参与各方面的政治工作:

* 自二○○八至○九立法年度起,各局长或副局长一般均会出席立法会相关事务委员会的例会。

* 行政长官公布了二○○八至○九年度施政报告后,副局长亦有主持地区论坛。

* 此外,在局长缺席期间,副局长亦有在议会及议会外代理其职责。

  因此,现有的副局长及政治助理的两层政治委任制度后,整个制度是更为完整。

  今日刘慧卿议员所提出的修正案,是要求大家削减七个总目下超过一千五百万元的拨款。这是偏离了多年来在香港处理公共財政的原则,就是如果財务委员会已经拨备、支持的职位,不论是公务员架构或政治委任的职位,只要是在编制內的,每年的预算案都会预留足够的预算以容许相关的政策局及部门按照立法会已经通过的决定来办事。

  今天大家在討论政治委任制时提出了很多个別事件,我在这里亦作一点回应。

  首先谈一谈去年十二月大屿山的士堵塞机场事件,其实当天晚上,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已经面对传媒,向公眾解释政府如何处理这件事。当天晚上,政策局和执法部门亦作出配合,令交通回復畅顺。往后一段日子,当局就新界的士的收费问题提出了建议,並由立法会拍板通过。因此,制度是可行的,政治委任的局长与他们的同事是有面对公眾的,並有向议会交代的。

  回说「包机」事件,保安局局长李少光第一天从海外公干回来已经向公眾表示,他会承担责任。再回说早一段的日子的「仙股事件」,当时的財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是第一个站出来向公眾致歉的官员,並没把政治的责任压在公务员团队上。而在二○○三年「SARS」事件过后,当时的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离任。所以这个制度是可行的,比在二○○二年以前的「短桩事件」、「机场事件」是个进步,因为当年不论是局长或司长,以他们的公务员身份,是不可以有面向公眾致歉离任的安排。

  说了这些负面的情况,再说一些正面的。司、局长与行政长官是一个团队,举个例子,在过去的大半年,大家很努力地处理金融海啸,其中一项大家需要共同推动的任务是创造就业,每个局和部门都有的。就算我的政策局也有做,虽然我们的编制不太大,但透过推动二○一○年上海世博的工作,及在香港、九龙、新界四个地区成立少数族裔支援服务中心,我们亦推动、创造了一百个职位。直至目前为止,政府努力推动了数以万计的职位,是卓有成效的。

  主席,我发觉在这议会与反对派议员辩论难度是很高的,因为他们的政治技巧很高。就在二○○二年前有「机场事件」这类问题,他们就说:「为何没有人问责?」在二○○二年至二○○七年我们推动政治问责制度后,他们又说做得不够好,更因为「做得不够好」而否定这制度。如果大家以「明眼人」来看,用最理想的尺来量度现实,他们一定会佔上风的。但是,他们已经很「轻巧」地忘记了由二○○二年迄今,因为有了政治委任制度,我们每个主要官员每天都要在这议会、在传媒向公眾交代,要面对公眾的压力,並面对公眾的审查。

  所以老实一点去判断现时的局面,政府与各党派,以及泛民主派只是爭拗一件事,就是政治委任制度应当等待普选行政长官之后或之前才实施,是一个「鸡」先或是「蛋」先的问题。特区政府的立场是非常明確的,是应该在现时继续实行这制度,理据亦很简单,香港民主政制是在近代才起步的,在八十年代中才开始有间接选举,香港的政党人数是少的。要扩阔参政空间,让更多人士投身政界,这是重要的,总要有一步作起头。

  何俊仁议员作了很详尽的发言,有一点我觉得说得很好的,他表示欣赏我们的副局长同事是各界的精英时,亦提醒了他们需要有政治上的磨练。甚么是「磨练」?邱诚武要面对梁耀忠议员的质询,要在公眾、传媒面前解释为何不去现场,这就是「磨练」。在过去的大半年,我们这批新同事接受了不同的磨练。

  吴靄仪议员和张文光议员说,我们的方向不能变,政治问责制度是要与普选制度相辅相成的,我完全赞成。我只想向大家说,我们不可以等待至有全面民主才实施这制度。虽然今天香港还未达至普选,但已有一定的民主化程度。第一,司长、局长支持行政长官和整个特区政府要面对公眾,面向立法会;第二,今天大家提到有很多事件,包括「包机」、「药物安全」、「的士事件」等,这类事件每件都曾在这议事堂內外辩论、审议、表决的;第三,回说今天这修正案,如果不能得到议会大部分议员的支持,我们的预算案是不能够通过的,政府亦会寸步难行。这与外国的政制,行政与立法互相制衡是相若的。

  总括一句向大家说,特区政府的期望和方向是很明確的,我们从现在迈向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一人一票產生香港的领导人。我们意识到从现在至二○一七年,各任的行政长官需要逐步建立政治联盟。与此同时,香港的政党需要发展起来,需要更多人参选、参政,进入议会,亦需要有部分人加入政治团队。现时我们已有几位副局长与政治助理有政党背景,我们要確立这个原则,到二○一七年普选產生的行政长官,应该有个完整的政治班子,助他履行实施《竞选纲领》,这个《竞选纲领》会包括社会、政治、民生的政策,亦要包括在二○二○年如何落实普选產生所有立法会议员的政治立场。

  所以,主席,我们的理念是完整的。我呼吁各位议员要秉承香港数十年来公共理財的原则,就立法会財务委员会已经通过了的编制,大家应当继续支持保留拨备而反对刘慧卿议员的修正案。多谢。

2009年4月22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