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就刘慧卿议员对《二○○九年拨款条例草案》动议修正案致辞全文(二)(只有中文) |
以下为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刘慧卿议员对《二○○九年拨款条例草案》动议修正案致辞时第二次发言的全文: 主席: 梁国雄议员呼吁我不要再发言,陈伟业议员则要求我回应。因此,我简单回应一下。 回应陈伟业议员,主要官员问责制这政治委任制度的基础是没有改变的。我们现在拓展了两层政治委任的同事,包括副局长及政治助理,所有这三层政治委任的同事均要按照政治委任的守则来办事,要向立法会交代,也要面对公眾,要为个人肩负的政策范畴的成与败负责。 我亦简单回应梁国雄议员,我刚才的发言已清楚指出,香港的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选举制度是未达至普选的。在达至普选时,我相信配合以现时的政治委任制度,是会更为完备的。 完 2009年4月22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