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动议《种族歧视条例草案》三读致辞全文(一)(只有中文) |
以下为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七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种族歧视条例草案》三读时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香港是多元化的国际城市,在接近七百万的人口中,少数族裔人士佔总人口约百分之五。我们有揉合国际文化、共同缔造一个美好城市的优良传统,亦有良好的人权纪录,直至目前为止並未曾发生过严重的种族衝突事件,这与外国某些地方不同,香港市民不论任何种族亦应可引以自豪。 多年来,不同的党派都非常关注须维繫香港的核心价值,这套核心价值涵盖很多方面,包括法治精神、普通法制和司法独立。作为一个自由开放的城市,香港在亚洲区內也是比较前卫的。在过去一年多,大家一同研究、检视《种族歧视条例草案》。不同党派的目標都是一致的,希望把香港提升至新的层次,大家从不同的角度关心香港的少数族裔。香港的少数族裔其实有几个层次,有来自西方国家的,他们的经济及社会环境可能较好,能力较强,本身社区的资源亦较丰富;有来自亚洲其他地区的,例如南亚裔等,他们当中也有几种人士,有些在香港侨居了数十年,有商人、有专业人士,这部分的人士的能力较强,但亦有些在较近期来港的,能力並不是太丰厚。但不论是能力丰厚、资源广阔,抑或是自身能力比较薄弱的新来港人士,《种族歧视条例草案》都可以保护他们。 在过去一日多的討论,我看到不同的党派都关心这范畴的工作,都希望一同把事情做好。我记得在大约一年前,即○七年新一届政府刚上任,我们在这议事堂曾经有一次动议辩论,不同党派的议员代他们关心的少数族裔反映意见。作为新负责人权范畴的主要官员,我听到大家的意见,觉得大家不论就教育、社会服务等范畴,都提供了丰富的意见。例如,张文光议员说我们要照顾少数族裔的年青人,使他们在读毕中学后有机会升上专上学院。
在与教育局的同事几经思考后,我们作了新安排,在会考及高等文凭等考试有弹性处理,让少数族裔学生可以报考外国的中文科考试,这对他们来说会比较容易。我们大家都是乐见其事的。 《种族歧视条例草案》经修正后已通过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我动议此条例草案予以三读通过。 完 2008年7月10日(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