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词

立法会: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就议员动议《索取有关副局长及政治助理的薪酬及附带福利的文据、簿册、纪录及文件》议案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李永达议员提出的《索取有关副局长及政治助理的薪酬及附带福利的文据、簿册、纪录及文件》议案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在今天的辩论当中,有不少议员再次提到政府在委任副局长及局长助理时,怎样处理他们是否拥有外国居留权的问题。律政司司长在辩论开始时已说明了《基本法》的原则,我再在这里向大家解释一下几方面。

  在《基本法》的草擬过程中──八十年代的香港有一个独特的背景,我们是一个开放的国际城市,而且有移民潮,因此《基本法》的规定非常宽鬆:

  第一、在特区政府的高层,只要求司长、局长及几个部门的首长需要是中国国籍及不拥有外国居留权;

  第二、立法会方面,有最多百分之二十的议席可以容许非中国籍,拥有外国居留权的议员出任;及

  第三、司法机构方面,只要求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是中国国籍及不拥有外国居留权。

  至於一般香港居民,在一九九六年中央政府透过人大常委会就中国国籍法作出一个適用於香港的解释,容许移居海外的香港永久居民如果回流的话,可以保留中国国籍,申请特区护照,並可同时继续使用外国政府所签发的证件作为旅游证件,即是说他们可以保留外国护照。这是香港回归之前定下的安排,这套安排亦维繫了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城市、一个自由开放的城市。我们是在这背景下开展副局长和政治助理的招聘工作,正因为在香港的七百万市民当中,至少有几十万这类人士,我们在招聘副局长及政治助理的时候,很自然会聘请到这些具有外国背景的人士,这是反映香港人口结构的事实,亦是可以延续香港作为一个自由开放的国际城市的一套安排。《基本法》订下的安排,我们是不能轻易將它修改的。

  今日有好几位议员表示,如果副局长及政治助理是拿着这些「保险单」,会否在情况不妙时先离开香港。某些立法会议员可能有同样的情况,为甚么大家又不问他们会否有同样的安排。我首先要声明,特区政府支持继续延续立法会有百分之二十的议席可以容许由拥有外国居留权的议员出任这安排,因为这是保留香港特质的一部分。

  但我想指出,近日大家就这个问题的討论是有些感染性的,上星期我看到有位正在考虑九月参加立法会一个功能界別选举的人士,他表示可能考虑放弃自己的加拿大护照。一叶知秋,我认为这不是个好兆头。大家都应该继续努力保留香港的特质。我在过去几个星期,看到刘慧卿议员、陈方安生议员,以及李卓人议员都有同样的看法。

  汤家驊议员在辩论时再次指称,在一九九○年前草擬《基本法》时,並没有副局长,这与事实不符。律政司司长和我分別在不同场合都说过,在九七年之前及之后都有副局长职位,而在这两个时段这些职位都有署任的安排,这些署任的安排至九七年后仍然持续。时至今天,按照《基本法》,副警务处长、副廉政专员,都可以署任。

  何俊仁议员问,现在的安排有没有违反《联合声明》。《联合声明》第七十四条说:「某些主要政府部门的副职除外」,即是说某些政府部门的副职,应该一如司长、局长,是要拥有中国国籍,不拥有外国居留权。但在草擬《基本法》时曾充分考虑副司长、副局长应否遵守同一套安排。最终的决定是怎样呢?副司长需要遵守,副局长包括本来在草擬稿內的副保安局局长和副銓敍局局长不需要遵守。所以《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是非常清楚的。

  主席女士,接着我要说关於薪酬的问题。经立法会財务委员会的批准,副局长有三个薪金点,政治助理则有五个薪金点。我们在物色人选时定下较高的水平,希望获聘的人士在上任时已有足够能力担任这些职位,所以我们以中间点作为基准来评核获接见的人士。

  吴靄仪议员和其他议员询问,到底评核的基准是甚么?除了看他们的资歷、经验和能力外,我们聘请副局长会评估他们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在立法会代政府说话,解释政策,应付立法会议员的质询;是否有能力代表政府向传媒解说政府的政策立场。至於政治助理,我们评估他们是否有足够能力做政治分析、联络,以及提供政治意见。我们对现已聘请的每位同事,都作了严谨的评估。

  我想回应一下陈方安生议员今天所作的评论。她对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的批评比较严厉,但我们是很愿意聆听的。陈方安生议员非常着重要保留、要珍惜香港的政务官、文官制度。主席女士,我想透过妳让陈方安生议员知道,大家都是同门出身的政务官,我们这一系的同事都非常珍惜这个制度,正因为珍惜这制度,我们才在二○○二年开设政治委任的问责制。

  回想在一九九七至二○○二年期间,我们有机场事件、有短桩事件,单依靠公务员出任政府最高层司、局长职位的制度,不足以继续应付九七前后香港社会所发生的政治变化。

  九七前立法机关的所有议员已是经选举產生,九七后的政府首长是则经由间选產生,市民和社会对政府高层官员是有诉求、有期望的。我们开设了这政治委任制度,由司、局长建立一层防火墙来保护大家珍惜的文官制度。在经歷了机场事件,及至「仙股」事件发生时,当大家昨天看新闻就会想起马时亨局长当年一力承担了相关的政治压力和责任,同时亦保护了公务员同事。

  陈方安生议员应该很熟悉,英国有政治委任的部长,有常任专业的秘书长;英国的前殖民地──印度、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在脱离英治后都是从两个方向发展,一方面发展普选制度,另一方面发展部长制度。但公务员、文官、政务主任继续留守政府,做政策分析、政策建议的工作,这一套就是我们正在为香港孕育的制度。

  我们也推动普选,对此曾荫权带领的第三届特区政府较任何一届香港政府都站得要前。我们在半年內已爭取到一个普选时间表。大家可能不认为这普选时间表是理想的,但这不要紧,香港是多元化的社会,我们可以有不同的政见。陈方安生议员是前政务司司长,她与行政长官一样,都是位高权重,都曾出任我们最高层的官员,「宰相肚內可撑船」,应该可以容纳不同的政见。

  主席女士,最后我想向各位议员交代一下,上星期一在政制事务委员会上,委员通过一项动议,要求政府对聘任副局长和政治助理的制度作些检討。就此,在现阶段我们有五点回应:

  第一、日后招聘副局长和政治助理时,如果获得他们同意,在宣布有关任命时,我们会一併公开他们是否拥有外国居留权。

  第二、拥有外国居留权的副局长和政治助理,我们会继续尊重他们的个人决定,是否放弃外国居留权。

  第三、日后聘任副局长和政治助理时,会向他们表明,在宣布任命时,会一併公开他们的薪酬。

  第四、將来招聘到的副局长和政治助理,如果经验和年资都较今次这批已招聘的为浅,聘任委员会会考虑以薪级表中点以下的薪金点作为入职薪酬。

  第五、日后在宣布任命时,会安排他们与传媒会面,以加深公眾对他们的认识。

  李永达议员和各位民主党派的朋友们,今天如果我们要说服大家在现阶段就確立政治委任制度,我相信是办不到的。你们有你们的一套理念,我们亦有我们的一套政策,但有几点是必然的:香港是会迈向普选的;在未来十年,由现在至二○一七年,在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人士加入从政。我们今天建立的三层政治委任架构,將有助未来各任行政长官建立政治联盟。

  李永达议员和他的朋友多年来亦鼓励我和我的同事要扩阔参政空间、鼓励政党发展。政治委任制度或增加立法会议席都是实实在在的渠道,让年青一代从政、参政、议政。

  最后我想向李永达议员说,以后大家,包括贵党,要聚焦的是要吸纳人才;要多做政策研究工作;多处理社会、经济、民生事项,这样我们才真真正正可以共同推动香港的民主和政制进一步发展。

  主席女士,我谨此陈辞。我们已经公开副局长和政治助理的薪酬,亦已承诺今后会继续公开,所以希望各位议员反对李永达议员的动议。多谢主席女士。

2008年6月26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