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包含以下人权公约的相关报告及其他内容: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机制
- 香港特区的报告(第四轮)(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PDF)
-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报告(第三轮)—增编 (二零一九年二月) (PDF)
-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报告(第三轮)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PDF)
- 香港特区的报告(第三轮) (二零一八年八月) (PDF)
- 普遍定期审议机制香港特区第三次报告大纲的公众谘询意见汇编
-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报告(第二轮)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 (PDF)
- 香港特区的报告(第二轮) (二零一三年十月) (PDF)
-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报告(第一轮) (二零零九年) (只限英文版本)(PDF)
- 香港特区的报告(第一轮) (二零零九年) (PDF)
- 公约条文 (DOC)
香港特区提交的第四次报告
- 香港特区政府对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就香港特区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第四次报告的审议结论作出的回应(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 人权事务委员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第四次报告的审议结论(二零二二年七月) (PDF)
- 就人权事务委员会在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提出的问题清单的回应 (PDF)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第四次报告 (二零一九年九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第四份报告》项目大纲的公众谘询意见汇编
香港特区提交的第三次报告
- 人权事务委员会结论性意见后续报告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PDF)
- 香港特区按人权事务委员会对香港特区提交的第三次报告所作的审议结论提交的第三份跟进报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PDF)
- 香港特区按人权事务委员会对香港特区提交的第三次报告所作的审议结论提交的第二份跟进报告(二零一五年三月) (PDF)
- 香港特区按人权事务委员会对香港特区提交的第三次报告所作的审议结论提交的第一份跟进报告的补充材料(二零一四年十月) (PDF)
- 香港特区按人权事务委员会对香港特区提交的第三次报告所作的审议结论提交的第一份跟进报告(二零一四年三月) (PDF)
- 人权事务委员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第三次报告的审议结论(二零一三年三月) (PDF)
- 关于人权事务委员会在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提出的事项政府当局的回应(二零一三年三月) (PDF)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第三次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第三次报告》项目大纲的公众谘询意见汇编
香港特区提交的第二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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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就有关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第二次定期报告 需进一步补充资料的事宜的回应(二零零九年三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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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按人权事务委员会对香港特区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第二次报告所作的审议结论提交的跟进报告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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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事务委员会就香港特区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第二次报告的审议结论(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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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权事务委员会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七日提出的事项政府当局的回应(二零零六年三月)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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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第二次报告(二零零五年一月)
香港特区提交的第一次报告
- 人权事务委员会就香港特区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第一次报告的审议结论(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第一次报告:补充资料(一九九九年十月)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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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
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第一次报告(一九九九年一月)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提交有关香港的报告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有关香港的补充报告(一九九六年五月) (DOC)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有关香港的总结报告(一九九五年七月) (只限英文版本) (PDF)
- 公约条文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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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现正拟备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提交的第四次报告。公众谘询已于2019年2月4日结束。
香港特区提交的第四次报告
- 香港特区政府对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就香港特区根据《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提交的第四次报告的审议结论作出的回应(二零二三年三月六日)
-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就香港特区根据《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提交的第四次报告的审议结论(二零二三年三月) (只有英文) (PDF)
- 就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在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提出的问题清单的回应 (二零二二年三月) (PDF)
- 香港特区根据《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提交的第四次报告 (二零二零年二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的第三次报告—第二部分∶香港特区》项目大纲的公众谘询意见汇编
香港特区提交的第三次报告
-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就香港特区根据《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提交的第三次报告的审议结论(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PDF)
- 关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在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三日提出的事项政府当局的回应(二零一四年三月) (PDF)
- 香港特区根据《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提交的第三次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的第二次报告—香港特区》项目大纲的公众谘询意见汇编
香港特区提交的第二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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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就香港特区根据《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提交的第二次报告的审议结论(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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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在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一日提出的事项政府当局的回应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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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根据《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提交的第二次报告(二零零三年六月)
香港特区提交的第一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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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就香港特区参照《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提交的第一次报告的审议结论(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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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参照《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提交的第一次报告(一九九九年六月)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提交有关香港的报告
- 公约条文 (DOC)
香港特区提交的第三次报告
- 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情况的第十四至十七次报告的审议结论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PDF)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的第十四至十七次报告 ─ 第二部分:香港特别行政区(二零一七年四月三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的第十四至十七次报告 ─ 第二部分:香港特别行政区》项目大纲的公众谘询意见汇编
香港特区提交的第二次报告
- 香港特区就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通过的审议结论第30段所载述的建议而提交的回应报告(二零一零年七月) (PDF)
- 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情况的第十至十三次报告的审议结论(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第7,27至31段特别与香港特区相关)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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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情况的第十至十三次报告 ── 第二部分:香港特区执行情况(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香港特区提交的第一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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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就香港特区根据《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提交的第一次报告的审议结论(二○○一年八月九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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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根据《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提交的第一次报告(二零零零年十月)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提交有关香港的报告
- 公约条文 (DOC)
- 政府现正准备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提交的第四次报告。公众谘询已于2021年3月31日结束。 其他语言翻译本(大纲及新闻公报)
香港特区提交的第三次报告
- 香港特区按禁止酷刑委员会对香港特区第三次报告所作的审议结论提交的跟进资料(二零一六年十一月) (PDF)
- 禁止酷刑委员会就香港特区执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提交的第三次报告的审议结论(二零一六年二月) (PDF)
- 香港特区政府就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因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次定期报告通过的问题清单的回应(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PDF)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执行情况的第六次报告 ─ 第二部分:香港特区(二零一五年二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执行情况的第六次报告 ─ 第二部分:香港特区》项目大纲的公众谘询意见汇编
香港特区提交的第二次报告
- 香港特区就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通过的审议结论第7、第10及第12段所载述的建议而提交的回应报告(二零零九年十一月)
- 禁止酷刑委员会就香港特区执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提交的第二次报告的审议结论(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 (PDF)
- 关于禁止酷刑委员会在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六日提出的讨论事项清单政府当局的回应
-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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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情况的第四、五次报告-第二部分:香港特区执行情况(二零零六年六月)
香港特区提交的第一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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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酷刑委员会就香港特区根据《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提交的报告的结论和建议(二零零零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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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提交的报告- 有关香港特区情况的补充报告(二零零零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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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根据《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提交的报告(一九九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