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立法会一题:中国共产党在香港成立支部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立法会会议上黄碧云议员的提问和署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陈帅夫的答复:
 
问题:

  据报,三批正在香港城市大学攻读法学硕士或博士的内地法官在港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共)章程的规定,成立了中共临时支部。鉴于现时有不少来自内地的人士在港定居、求学、营商,或在政府、教育机构或公私营机构任职,有市民关注该等人士中的中共党员,须否按中共章程的规定在港成立中共支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境外政治力量在专上院校校园内进行活动的详情;政府及专上院校会否采取措施,阻止中共党员在校园内进行政治活动;若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据报有中共领导人在上述临时支部的会议上,要求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及「敢于同错误言行作斗争」,政府有否评估此情况会否削弱市民对「一国两制」及「港人治港」的信心;会否向中央反映部分市民对中共党员在港进行政治活动的疑虑;若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由任何人在港成立的中共支部,须否根据《社团条例》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若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就黄议员的提问,经谘询教育局及保安局后,现综合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第二条订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中央一直严格按照「一国两制」、 「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政策,以及《基本法》的规定,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这是保持香港繁荣稳定、市民安居乐业的基石。回归以来,香港一直被评为全球最自由、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系之一,充分证明「一国两制」得到成功落实。

  香港是一个多元开放的国际大都会,是国际金融、贸易及航运中心,亦是世界著名旅游城市,我们亦有多所世界级的大学。每天来自世界各地留学、经商、工作、居住的人士,多不胜数。他们可能有不同的价值观、政治信仰,甚至政治联系,但都必须遵守《基本法》和香港法律。

  国家领导人在多个重要场合皆重申中央坚持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去年七月一日庆祝香港回归二十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明确指出:「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深入推进『一国两制』实践,符合香港居民利益,符合香港繁荣稳定实际需要,符合国家根本利益,符合全国人民共同意愿。」习主席亦指出:「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两点,一是坚定不移,不会变、不动摇;二是全面准确,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在去年十月十九大的报告中,习主席亦指明,坚持「一国两制」是推动国家未来发展的14个基本方略之一。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亦表明要继续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

  习主席最近会见香港澳门各界庆祝国家改革开放40周年访问团发表重要讲话时亦指出,对香港、澳门来说,「一国两制」是最大的优势,并特别提到建设好大湾区,关键在创新。要在「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框架内,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

  大专院校是独立自主的机构,校方有责任确保院校有效运作,照顾学生的利益,防止有人滥用大学校园的平台和资源进行政治活动。校方亦需确保在校园的运作中不会出现违反《基本法》的事情。政府尊重院校自主,亦相信校方有能力妥善处理在校园内发生的事情。

  在香港,所有组织应按照适用法例,如《公司条例》和《社团条例》的规定向有关当局登记或注册。一般而言,《社团条例》适用于任何会社、公司、一人以上的合伙或组织,不论性质或宗旨为何,除非该组织是《社团条例》附表所列明的人(包括组织),例如已经根据其他条例注册的组织。

  根据《社团条例》第五条,任何本地社团均须于其成立或被当作成立后一个月内,向社团事务主任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有关申请必须包括该社团的名称、宗旨、干事的资料,以及该社团的主要业务地点的地址,和该社团拥有或占用的每个地方或处所的地址。

  当局不会评论个别个案。任何人或组织的行为,如果受到香港法律规管,有关当局会按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跟进。

  多谢主席。




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