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立法会十题:向学生及青少年推广《基本法》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慧琼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一九九八年成立并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基广会)负责为推广《基本法》的整体计划和策略提供意见,并作为组织《基本法》推广工作的中心点,协调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进行有关的推广工作。基广会的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向学生及青少年推广《基本法》,让他们对《基本法》有全面及正确的理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过去三年每年基广会向学生及青少年推广《基本法》的成效;若有,以何方法及指标进行评估;会否检讨该等方法及指标;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鉴于近年部分青少年行为激进,当中有人甚至鼓吹香港自决及独立,公然漠视《基本法》及其所载“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政府会否加强对学生及青少年推广(i)国家《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以及(ii)“一国”与“两制”的关系;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李议员的提问,经谘询政务司司长办公室、教育局及民政事务局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特区政府有责任倡导香港市民全面认识《宪法》和《基本法》。我们宣传推广《基本法》的内容都是“一国”及“两制”并重,当中亦包含《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

  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委员会),负责督导《基本法》推广的整体策略计划及协调政府部门和社会上各有关方面所进行的推广和教育工作。委员会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包括教师及学生工作小组及本地社区工作小组,分别由教育局及民政事务局作为工作小组秘书处,协助筹划和举办不同类型的活动,向学生及青少年推广《宪法》及《基本法》。

  在学生方面,教育局深明推动《基本法》教育的重要性,因此已透过课程、学与教资源和举办各种活动,以有系统、“多重进路”及互相配合的形式,让学生清楚认识《基本法》在香港的宪制地位;并加深学生认识《基本法》的源起、“一国两制”及法治等概念,以培养他们对国民身分的认同。课程方面,有关《基本法》的学习内容早已蕴含于中、小学相关学习领域/学科之内,如小学的常识科、中学的中国历史科、历史科、生活与社会科、通识教育科等。教育局亦编制不同的学与教资源(如“宪法与《基本法》”单元),和供中学教师和学生自学的《基本法》网上课程等。另外,教育局亦组织全方位学习活动,以及提供往内地交流的机会。教育局持续透过各种渠道收集学校和教师的意见,以优化《基本法》教育的工作。

  学界普遍理解推行《基本法》教育是学校教育应有之责,而各项《基本法》学习活动和教师培训的参与率亦持续上升。《基本法》教育的推行需要社会不同界别人士通力合作;除教育局和学校的努力之外,亦需要家长的支持和就《基本法》教育在社会营造正面的氛围才能达到更佳的成效。教育局会继续与学校和其他持份者保持紧密联系,以进一步完善《基本法》教育的支援措施,促进学生学习《基本法》。

  在学与教资源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宪法》和《基本法》教育,教育局发展了15小时的独立“宪法与《基本法》”单元,课程已在二○一七年六月上载至教育局网页供学校灵活使用,学校可独立使用或配合学科/其他课程使用。教育局会继续优化学生内地交流计划和全方位学习活动,新增“一带一路”及“粤港澳大湾区”行程,在其中加强《基本法》及“一国两制”的学习元素,让学生亲身体会及从多角度认识国家的发展,并且思考个人和香港在国家发展上所担当的角色和责任。

  在青少年方面,委员会辖下的本地社区工作小组与民政事务局及公民教育委员会紧密合作,在社区层面推广《基本法》。以青少年为对象的活动包括《基本法》问答比赛、《基本法》讲座、出版青少年刊物,以及在公民教育资源中心设立《基本法》专题展览及互动游戏等。

  此外,民政事务局与公民教育委员会每年会透过“公民教育活动资助计划”及“十八区公民教育活动资助计划”,拨款资助于社区举行的公民教育活动,当中包括以青年为主要对象的推广《基本法》活动。

  特区政府会继续透过不同途径举办各类活动,让市民对“一国两制”及《基本法》有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正确理解《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委员会及其工作小组会不时检讨各项推广活动的形式、内容及成效,通过参与人数和参与者的意见等资料评估活动的受欢迎程度,从而优化推广策略。


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