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就第五届香港特区政府政治委任官员薪酬待遇报告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首先多谢各位传媒到来,我主要想跟大家简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员薪津独立委员会」(的建议)。这个委员会在每届政府换届前,均会就新一届的特区政府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待遇进行检讨。独立委员会已完成相关检讨,亦在最近向行政长官提交了就下届特区政府,即第五届特区政府政治委任官员薪酬待遇的检讨报告。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看过报告后,接纳了独立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在不久前,我们已把相关的报告及相关立法会文件提交给立法会。

  独立委员会的主要建议有以下两点,主要是由下届,即二○一七年七月一日特区政府任期开始时,第一,政治委任官员的现金薪酬应每年跟随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作出调整,英文是Consumer Price Index(C)(CPI(C))。第二,局长的现金薪酬由二○一七年七月一日起调高百分之十二点四,增幅相等于二○一二年至二○一六年期间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累积变动。

  此外,独立委员会也提出,每位司、局长可根据个别政治助理须履行的职务,自行决定每名政治助理的实际薪酬水平,但需以局长薪酬的百分之三十五为上限,即等于现时大约十万元左右的水平作为上限,若相关政治助理的薪酬是不足(局长薪酬的)百分之三十五,司、局长可将节省下来的余额重新调配於其他用途。

  以下我进一步简介这些主要建议背后的一些想法。

  现时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并没有按年调整的机制。现时的薪酬水平仍维持在二○○二年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原来批准的水平。换言之,现时薪酬水平在过去超过十四年都没有向上调整。独立委员会认为必须定出一个客观和具透明度的按年调整机制,让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能跟随通胀调整,以维持适当水平的购买力。独立委员会认为丙类消费物价指数,所涵盖的范围能够提供一个合理、客观和透明的经济指标,因此适宜作为按年调整政治委任官员薪酬的依据。作出此建议时,独立委员会注意到立法会议员的薪酬调整机制中亦包括每年参考CPI(C)的变动作出相应的调整。根据数据,事实上从二○○二年,即政治委任制度开始至今,同期立法会议员的薪酬按其调整机制已上调了百分之七十二点四;而单从二○一二年至今,立法会议员的薪酬亦按其调整机制上调了百分之三十点一。

  第二部分是局长的现金薪酬水平。独立委员会注意到现时各局长的现金薪酬水平,未有反映自二○○二年以来的经济增长或CPI(C)的累积升幅;同时独立委员会亦参考了香港一些其他公营机构现时的薪酬水平。独立委员会发现各局长(现金)薪酬水平不止落后於很多他们所参考的私营公司的相类似层级的人员,同时亦落后於公营机构,例如贸易发展局等的水平。独立委员会认为作为主要官员或问责官员这类背景的人才和加入公营机构的人才有重叠的地方,所以公营机构的(现金)薪酬水平可以作为参考。

  独立委员会也明白,社会上有很多意见都认为获委任为司、局长是一种殊荣,故现金薪酬不应是吸引优秀人才出任这些职位的主要原因。所以经考虑所有因素后,独立委员会建议局长现金薪酬,正如刚才所说,应由明年七月一日起调高百分之十二点四,增幅相等于二○一二至二○一六年期间CPI(C)的累积变动。独立委员会於二○一二年完成上一份检讨报告,当时也提出加入CPI(C)(作调整的参考),但后来没有得到立法会的批准,所以独立委员会认为追回自二○一二年至今的现金薪酬,是合理的建议。

  其他各层政治委任官员,包括司长、副局长等的薪酬亦将根据现时差距的百分比作出相应调整。

  另外,独立委员会注意到政治助理的现金薪酬未必是需要检讨的范围内,但亦注意到司、局长很多时要求政治助理的人选、所履行的职务、资历、背景和工作经验各有不同,所以认为现金薪酬一律订为局长薪酬的百分之三十五是欠缺弹性。因此独立委员会认为各司、局长可根据政治助理的职能及背景,订出合适的薪酬水平,但上限维持於现时(局长薪酬)百分之三十五的水平。正如刚才所说,(各司、局长)可将节省下来的款项重新调配。

  至于司、局长其他的薪酬待遇,例如年假的数目及医疗福利等,将维持与现时不变。

  我们会在下星期一,即十二月十九日的(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听取议员的意见,然后在明年一月把相关建议正式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提出。看大家有甚么问题。

记者:有消息指FS(财政司司长)已经辞职,请问你有否收到相关消息?会否影响政府运作?你是否知道他辞职参选?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曾(俊华)司长的个人去向,我自己没有听到任何确切的消息,我都是刚刚下来前才看到传媒朋友的网上online news,我想应该由曾司长自己交代。至于会否影响(政府运作),我昨日已经回答了类似问题,根据现行制度,如果在政府主要官员中有空缺需要填补的话,行政长官会向国务院提出他的建议,让中央人民政府作进一步批准,而过往都有这样根据制度所作的人事调整,相信这方面对政府运作没有影响。

记者:想问根据报告建议之下的加薪幅度及之后每年按机制按CPI(C)加人工,是否需要经立法会批准?另外,现时公务员很多时候都未必可以跟上CPI(C)去加人工,问责官员如果有这样的机制的话,会否觉得其他公务员会不满意?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们是需要到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寻求批准,所以我们会预计在下星期谘询政制事务委员会之后,在立法会新年休会后,便会到财务委员会,所以我们会在一月份提交(建议给财务委员会)。至于公务员方面,大家都知道公务员的薪酬调整是有既定机制,他们会参考外面很多的公营和私营机构的薪酬调整趋势,特别是私营机构,然后作出相应建议。我们可以参考高级公务员(首长级第三级以上),在我所提及的机制中,他们过往的薪酬调整由二○○二年至目前的累计增幅是百分之四十六点二五,而二○一二年至目前是百分之二十七点六一,所以如果我们是跟随CPI(C)的话,(现在建议的)相应增幅是较低的。独立委员会亦曾经考虑过问责官员的薪酬调整是否要与公务员的薪酬调整挂勾,但在几年前对上一份报告中已经被否决,因为认为有可能会无可避免政治化公务员的薪酬调整,因此建议不如跟从一个客观的调整方式,即丙类消费物价指数,而这个调整方程式亦同时适用於其他立法会议员的薪酬调整中,因为立法会议员是从政人士,如果特区政府从政人士的薪酬调整跟立法会议员都是根据消费物价指数的话,这是合适的。

记者:之后每年调整是否都要过立法会一次?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们的正式建议当然要待一月份,但正如立法会议员的薪酬调整一样,如果丙类消费物价指数正式公布之后,我们希望立法会同时授权譬如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按每年CPI(C)作出相应批准的调整,这些我们会在一月份向财委会(提交)的正式建议中一并交代日后按CPI(C)调整的具体步骤。

记者:报告有否提到私营机构或公营机构的差距?是否大到有机会令一些人觉得政府问责官员不吸引,所以要加这么多?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留意到独立委员会在报告的附件中都有罗列出所参考的私营机构和公营机构的薪酬水平;报告刚刚亦已经向立法会提交,我们亦已经公开了报告让传媒朋友参考。总的来说,局长的(薪酬)水平较相应的私营机构职位和公营机构职位为低。

记者:但如果每一年都要过一次立法会或财委会,会否觉得问责官员的人工按CPI虽然是有机制,但会更政治化?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们如果成功获得立法会批准这个根据CPI(C)的机制,之后每年都会按这个机制办事,不过具体运作时,在公文上可能都需要获授权人士正式确认调整的数字。根据另外一些调整机制,我们考虑提议将授权交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这便会成为每年的自动机制。

记者:你昨日表示本身有一些想法,梁特首指现在不参选令你的想法有一些改变,你本来的想法是怎样?另外,现在有传曾俊华会选特首,这件事会否影响你的想法?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昨日我都有说过,我会在三月二十六日之后,因应所选出的特首人选作进一步考虑。正如昨日所说,现在有点言之过早。

记者:有没有信心可以在财委会顺利通过,不会受拉布拖延?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行政会议已批准独立委员会的建议,我个人都认为是一个比较合理和比较自我约束的建议。独立委员会最主要的建议是希望未来(政治委任官员的现金薪酬)可以按通胀作调整,其次才是如果可以成功游说立法会的话,希望可以追溯过去几年,但最主要的建议是调整机制。我相信一个调整机制对政治委任制度是一个健康的元素,否则,大家可以想像十年、八年后,其实不用十年、八年,我们估计两、三年之后,可能局长属下的高级公务员包括常任秘书长、甚至署长的现金人工(即未计福利)已经超过局长,我个人认为这方面对吸引高级公务员同事,尤其是年青的高级公务员同事,考虑转到政治委任(官员)会有一个现实上的拦阻。所以一个合理的机制,加上现实的需要,我相信是合理的,所以希望立法会议员可以认同这点,而这个调整机制亦只是跟立法会议员的薪酬水平调整机制看齐。

记者:在特首选举之前提出这个机制是否有政治考虑?过往上一届的报告都是在特首选举后公布,并且牵涉制度改革,例如有副司长等,现在未等到特首选举便公布这份报告,有甚么意思?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首先,这个独立委员会是每五年作一次检讨,每次都是在当届的政府任期将结束之前进行,为下一届(政府)而做,避免角色冲突,譬如我不会为自己要加人工而去做,因为原则上所有三司十三局的(政治委任官员)前路都未明,所以是避免角色的冲突。今次的确是较早几年(的报告)早一点,几年前都是我负责这方面的工作,主要原因是独立委员会今次的报告较上一次早完成。由於范围比较细,大家都见到主要是集中於一、两个建议中,亦因为他们在几年前已完成一个大规模的顾问研究,所以独立委员会认为今次没有需要作一个大型顾问市场研究,所以时间的而且确有所节省。既然报告已经完成,亦已经提交予行政会议,我们认为可以向立法会交代及申请拨款。由於开始生效的日期都是明年七月一日,故此不会因为我们早提交而提早实行。

记者:如果新特首说会有一个副司长的话,之后怎办?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当然届时我们会在另一份(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的文件再交代,但这是言之过早,数年前希望开设副司长也不成功。

记者:二○一二年时都有提出打算追加百分之八点一,今次加幅比上一次还高,其实有多大信心,以及有否考虑公众的观感和接受能力?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独立委员会最主要的建议是希望在未来可以有一个按年的调整机制,这方面报告里都写得很清楚,第二才是若可以成功争取的话,追回过往几年的购买力。百分之十二点四的加幅,若看四、五年来说,平均都是跟每年通胀的两、三个百分比差不多,所以这只是补偿过往几年损失的购买力而已。我们当然会尽量游说立法会议员支持,也希望社会大众体谅这个薪酬调整的制度,主要是在制度中加一个合理的调整制度及客观、透明的机制,而非一个随意的制度,未来调整的数字也是一个公开的数字,不会是一个随手拈来的数字,希望大家都看到其客观性和合理性。

记者:行政长官的薪酬今次有否调整?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行政长官的薪酬(检讨)是另一个机制,不在这个独立委员会的建议范围内。根据二○○五年(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的机制,行政长官的薪酬订在政务司司长薪酬水平的百分之一百一十五(应为百分之一百一十二点五)。换言之,根据财务委员会当年所批准适用於行政长官的薪酬安排是与这个薪酬调整有挂勾的成分。

记者:可否用中文说一次刚才以英文说关于现在做政治问责官员越来越难这方面?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独立委员会也认为单看薪酬水平,不是一个主要吸引外面的政治人才或其他方面人才加入政府的(因素)。这是个人的感受,我在政府工作将近三十年,现时政治环境的改变,愿意加入政府、出任问责官员,不论从外面来的,或从本身公务员体系加入的,都会面对更困难、更复杂的政治环境,真的需要完全有心、有志於服务社会的人士才可以成功超越很多心理障碍及外在环境限制的复杂性而加入政府的班子,我相信这个薪酬调整机制,不足以令这些人士考虑加入政府。不过,这都是对有志服务香港市民大众的官员,在制度上作一个认同,认为这些政府官员的确为香港市民和社会作出服务和贡献。

记者:你自己会否克服困难加入下届政府,虽然现在未知特首是谁?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当然我在二○○八年也脱离了「铁饭碗」,脱离了政务官的行列加入问责官员,到现在已有八、九年,我仍在继续努力。多谢各位。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