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立法会二十五题:落实防止及处理潜在利益衝突报告的建议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上任行政长官於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宣布成立防止及处理潜在利益衝突独立检討委员会(委员会),並由退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担任主席。委员会负责检討適用於行政长官、行政会议非官方成员,以及政治委任制度下官员,用以防止利益衝突的规管制度。委员会於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提交报告,並提出36项建议。当局於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回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已经落实该报告內超过一半的建议。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鑑於委员会提出的上述建议包括:(i)《政治委任官员礼物记录册》应改称《政治委任官员利益记录册》,並应涵盖政治委任官员收取的相关利益及註明其估值,以及(ii)《行政长官利益登记册》、《政治委任官员利益记录册》和行政会议成员申报礼物及赞助声明如尚未上载至相关网页则应上载,政府是否已落实该两项建议;若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政府至今尚未落实委员会的哪些其他建议,以及尚未落实的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刘议员的提问,经諮询相关部门后,我获授权回覆如下:

  「防止及处理潜在利益衝突独立检討委员会」(检討委员会)於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提交报告(报告),共提出36项建议。香港特別行政区(特区)政府在报告发表当日,已表示原则上认同报告的建议,並会考虑如何跟进落实各项建议。

  特区政府至今已经落实报告內超过一半的建议,包括修订《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守则》),就处理政治委任官员涉及利益衝突和接受利益和款待等事宜作出规定,以及就有关事宜订立指引。

  有关行政长官获赠礼物及接受赞助的相关资料已上载至行政长官办公室网页。行政会议成员亦须就其所接受的赞助及礼物按利益申报制度申报,有关申报均会上载至行政会议网页。就修订行政长官和政治委任官员利益记录册等建议,特区政府会作出適当跟进。

  就《守则》及適用於行政会议成员的申报制度作为政策適用於行政长官的建议,行政长官现时已自愿遵守《守则》的规定及適用於行政会议成员的利益申报制度,申报其財务及其他利益。申报的公开部分亦已上载至行政长官办公室及行政会议网页,供公眾查阅。

  修订《防止贿赂条例》的建议涉及《基本法》关於特区政治体制的规定,也涉及《基本法》有关行政长官在特区的宪制地位,因此应该通盘考虑相关宪制和法律规定及运作问题。特区政府正按照上述原则,根据《基本法》订立的宪制框架和现有法律规定,全面研究有关问题。在完成之后,將適时启动立法程序。

  就检討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规管机制的建议,特区政府將持续累积相关运作经验,在適当时候会因时制宜,优化制度。

2015年1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