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回应报章报道

  就今日(三月十七日)有报章报道关於南沙和横琴发展的事宜,政府发言人回覆如下:

  第一、特区政府不会在南沙或横琴实施香港法律;

  第二、特区政府没有租借南沙或横琴的构思;和

  第三、自香港与內地经贸合作諮询委员会於去年十月成立以来,特区政府没有向该委员会提出有关发展南沙或横琴的任何构思或建议。

2014年3月17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