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附图)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三月十一日)下午出席湾仔区议会会议介绍《二零一七年行政长官及二零一六年立法会產生办法諮询文件》,以下为谭志源会后与传媒见面时的谈话全文:

记者:局长,刚才你在会上指二○一七年后,可以再修改提名程序,可否说一说这方面?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留意到近日社会上有不少朋友的討论,都是环绕着究竟在二○一七年--若能够通过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后,还有没有程序可以应用,以再进一步改善或优化选举制度?从法律的观点来看,我认为在法律上是可以做得到。因为现在行政长官的產生办法有三个阶段--提名、选举和任命。我们若能够落实普选的话,在选举的阶段,已经落实全港合资格市民一人一票,在任命权方面,若我们能够在本地立法堵塞一旦中央不任命,是否重选的法律真空,剩下来的问题,亦是目前爭议最大的,就是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及提名程序的问题,社会上聚焦的討论亦是在这里。若在法律上能够有一个方式,可以说明以后--在二○一七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后--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和提名程序,仍然可以按法律程序作出修订的话,这可能对很多朋友来说,都是一个方式来比较务实地凝聚共识。若能够帮助我们凝聚共识,我认为是值得去做。法律上,我可以与律政司的同事研究,是否可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內容作出说明,还是怎样呢?这个我们可以作研究。我们若有进一步想法,当然会跟大家再交代。目前来说,若有朋友仍然觉得这个路向是值得探討的话,我们是可以与那些朋友再討论。

记者:你说这个不是终极的方案,你这次提出来是否因为諮询期快要完结,想泛民暂时「收货」?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正如刚才我所说,我不是在公开场合第一次提出,我在菁英会(香港菁英会)和青联(香港青年联会)的场合(「香港政制改革青年讲座」)都提过,但当时可能大家给司长(政务司司长)的「镜中花、水中月」引开了注意力。这个说法亦不是我提出来的。在司长的四场晚宴,谭耀宗议员在晚宴上亦有提出,我留意到他最近在报章上都有提过。前提是,若有朋友--不论是哪个政党也好--认为这个取向是值得探討,方便大家在凝聚共识上有帮助,我认为是值得探討及值得做。我非常愿意与律政司的同事研究,是否可以继续做这一步。

记者:是否因为现在的政改不乐观才再提这事情?是否算让步?即希望他们(泛民)可以答应?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的看法是,在法律上一直也存在这个空间,只是是否需要用一个具体、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来清楚地表述出来。若这一步--法律决定的清楚表述,是能够帮助不少朋友,愿意比较务实地,即用坊间一般的说法--暂时拿着,將来再爭取多一点--有帮助的话,我们是愿意做的。当然,现在我们--包括我--对政改是否能够得到三分二(立法会支持)的票数是否乐观呢?我们一直都说是不容乐观的。因为现在还未需要投票,所以甚么也要做、甚么也要想。若任何事物、任何法律方式、政治方式,能够对事件有帮助,我们都愿意去想。

记者:邵善波(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说普选对香港没有甚么好处,会令香港撕裂,你有甚么看法?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认识邵善波很多年,以前在中央政策组曾经与他共事,他的说话个人色彩十分浓厚。作为特区政府的官员,我不评论他所说的话,亦希望大家饶恕我不回答这个问题。

记者:另外,邵善波还有说中联办一直有在立法会做游说、拉票工作,你有甚么看法?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以前在立法会回答过这个问题。但我是这样看的,(在)立法会的拉票工作,应该是特区政府负责的官员所做,这亦是我们的责任。中联办有其角色,其角色和功能在国务院的令(决定)中,已经清楚定明,张晓明主任(中联办主任)在上任的时候亦说过。在我的工作范畴,有一些是中联办一定要有其功能和角色的。第一,在政改方面。因为根据宪制的安排,中央人民政府是有其角色,作为驻港的机构,(中联办)也有角色的,所以下星期我们也有邀请(中联办官员)来吃早餐。另外,例如我(局)负责內地事务,有时候需要和省市等进行一些交流,有中联办的官员在场,亦可帮助我们和內地建立双向的关係,所以昨天举行粤港工作会议(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十九次工作会议)的时候,你也见到中联办副主任坐在广东省的代表团那边。所以亦要视乎工作和政策的性质,如果他们(中联办)是应该要有角色的话,我觉得他们应该要做,不应该有角色,便不应该做,应该根据「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安排去做。

记者:另外,早餐会方面,有没有甚么新的安排?会分党派地吃,还是怎样?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现在他们已经报名。每场大约有十七、八名(立法会议员)左右。我们的做法是,司长(政务司司长和律政司司长)、我和中联办部长已经定了座位,其他(议员)便抽籤,即不能选择喜欢坐哪里,而是抽到哪里便坐哪里,议员来到时便通过抽籤(决定座位)。然后便畅所欲言,畅所欲言之后,专责小组(政改諮询专责小组成员)会轮流向大家交代早餐的情况,我相信议员亦会跟大家再交代。每次(早餐会)我们都有这样的安排。

记者:你相信询问律政司之后,是否能够做到这样?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不是读法律出身的,但我做过两次政改。我的看法是,若在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下加入类似的说明,我相信技术上是能够做到。但我不能够自己决定,要先问律政司的同事,当然这事情若放在人大常委会亦需要与中央沟通是否可行。但要在香港形成主流意见认为这事情是值得做,我们才做;若主流意见认为作用不大,或者不需要做这一步。(我们会)继续多听意见。多谢各位。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4年3月11日(星期二)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三月十一日)下午出席湾仔区议会会议,向议员简介《二零一七年行政长官及二零一六年立法会產生办法諮询文件》和聆听他们的意见。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向湾仔区议会简介諮询文件(一)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三月十一日)下午出席湾仔区议会会议,向议员简介《二零一七年行政长官及二零一六年立法会產生办法諮询文件》和聆听他们的意见。

谭志源在会议上发言。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向湾仔区议会简介諮询文件(二)

谭志源在会议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