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保安局局长与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与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二月十七日)出席一个公开场合前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保安局局长:昨日下午,有一个团体在尖沙咀广东道购物区发起针对內地旅客的活动,期间发生谩骂、推撞、衝突的混乱场面。警方非常重视这件事件,会按既定程序,依法处理。我对事件亦表示非常关注和遗憾。

  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亦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相关人士的行为,不单骚扰游客,亦令他们受惊以及感到侮辱。部分商店亦暂时关门,直接影响购物区的正常商业活动及市民的正常活动。对於这些破坏社会秩序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予以谴责。

  特区政府一向严格依法办事,市民有依法表达意见的权利,亦有遵守法律的义务。示威游行人士,在表达诉求的时候,必须遵守香港的法律,以及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平有序地举行有关活动。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绝对认同刚才黎局长所说的观点。事实上,昨天晚上我看电视新闻片段时,那些影像对我来说都是感到比较震惊。我相信有小部分的人士昨天--在我的观点来说--是比较野蛮和不文明的举动,是跟我们主流的价值观相违背的。我相信绝大部分的香港人都是珍惜香港和香港以外世界任何地区的双边关係,特別是我们和內地的关係是日趋密切。我相信绝大部分的香港人都同意我们是必须在符合「一国两制」的原则下,香港和內地应该建立一个积极、务实、健康和互相尊重的合作关係。故此,我是绝对认同黎局长刚才的说话。我希望社会各界人士都和我们一样,重视和正视这事件的影响。

记者:局长,你刚才说到事件影响內地游客,要內地游客返回大陆,你认为这样做是违反了甚么法例?

保安局局长:我所指的是,昨日团体举行活动中,引致当时產生混乱场面,有谩骂、有推撞,这是破坏了公共秩序及社会安寧。

记者:是否收到有人投诉指有所谓的骚扰或破坏商业行为,还是你们单方面看到一些影像认为有需要作执法行动?

保安局局长:昨日的事件,传媒亦有报道有人受伤,我们亦在现场看到当时的情况。相信各位传媒朋友,你们当时在现场採访,亦看得很清楚当时具体的情况。

记者:会根据哪些条例跟进?

保安局局长:警方根据法律处理,如果他们发觉有足够证据时,会採取適当的行动。

记者:会循哪些方向跟进?

保安局局长:公眾地方行为不检。

2014年2月17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