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全文

  以下为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一月二十日)下午出席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后与传媒见面时的谈话全文:

记者:刚才你提到要comment(回应)一些学者意见其实是「好惨」,但大家都想问「精英政治」是否一个新的方向来包装这个问题?第二,现在很多人都说政府到现在都不愿意讲「公民提名」和「政党提名」是否不符合《基本法》,其实这个態度是否应该仍然维持?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王振民教授在刚过去的星期六於一个座谈会上的发言,因为我没有出席,亦没有看到他发言的原文,我也是透过传媒的报道来说。我的理解是,王振民教授所提的是现时的选举委员会有四个界別,特別第一界別是工商、金融界,第二界別是专业界,他认为透过现时四个界別是可以有利於资本主义的发展。事实上,「有利资本主义的发展」是我们认为政改方案需要顾及的四个原则之一。因为「一国两制」的「两制」是指香港特別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要继续保持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和制度等。所以在此意义上来看,的而且確有其道理。但相反,所谓「精英政治」──这个我也是第一次听,我亦不相信这会构成刚才你所说的所谓新方向,或者一些甚么新的原则。我只会这样看,未来提名委员会的组成是需要有广泛代表性,而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及其提名程序,都要依《基本法》办事,亦包括要兼顾各阶层利益等,兼顾各阶层利益自然就是要兼顾工商、专业界、基层劳工和政界这几方面的代表性。若大家认为是可以参照现时选举委员会现时的四个界別,以致可以达到广泛代表性和兼顾各阶层利益这个原则,这亦是我们諮询一开始的时候所反覆强调的。所以我自己个人看,纯粹从很片面的报章报道的王振民教授所说的,我不认为他是提出一些新的方向或新的原则。但可能他在表述上,喜欢用这个表述方式而已。

记者:梁爱诗的说法是根据普通法,其实「may」有「must」的意思,所以说將来的提名委员会「可参照」选委会(选举委员会)其实不是可做可不做,而是有个「must」的意思,你如果看她这个说法?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就「可参照」这三个字的表態,我记得我在几个月前站在这个位置上也说过,大家可找回我的说话记录,便知道我的看法是怎样。简单来说,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除了指二○一七年可普选行政长官外,亦有提及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可参照」选举委员会。如果大家留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兼香港特別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主任所说的「可参照」的意思是如何,就是正如我们諮询文件其中一个註脚中所说,在內地的用语来说,「参照」这个词即是说,例如有A有B,B是新的,B「参照」A的时候基本的格局和框架就是有一个规范,但內容和规模是可以適当调整。放回在选举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这个比较来看,提名委员会「可参照」的意思即是说提名委员会的组成是可以考虑沿用四个界別,但在人数和具体三十八个现行界別分组,以及这三十八个界別分组之下的选民基础是否可以进一步调整呢?这个在諮询文件內,我们也有一个开放式的探討让市民给意见的。所以我认为我们不需要过度爭议那个「可」字在英文或者中文的解释是否「必须」,反而若大家討论时,可以看看既然选举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在《基本法》上的要求都是一样,就是要有广泛代表性,是否参照程度比较近的时候,那个广泛代表性达到要求的机会会高些呢,还是怎么呢?

  第二亦因应社会上近期有很多关注,就是关於那个代表性是否足够的问题,所以在不同的公开场合有朋友也提到,三十八个界別分组是否可以有一些新的界別分组加入,或者个別界別分组所得到的议席数目是否可以加减,以及下面的选民基础是否可以扩大,包括一些民选区议员所佔的数目是否可以適当地增加等,这些我相信都是循着那个广泛代表性更加充实的意见来提出的。我认为这些就是往后比较健康的討论聚焦,循这些方向想应该会比较容易达到社会共识。

记者:局长,刚才你说可能明年年初才会提交一个立法议案给立法会,会否太赶呢?因为二○一五年便会有区议会选举。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刚才的说法是我会爭取今年第四季尾提交,其实第四季的意思都是立法会復会后,因为立法会是十月復会的,都是开始第四季,那亦视乎第二阶段的諮询所需要的时间。我相信如果在第一阶段的諮询我们能够比较成功地收窄到一些分歧,第二阶段的諮询相对来说是可以短一些的。如果第一阶段的分歧仍然很大的话,我相信第二阶段的諮询或许都需要一些时间来凝聚共识,主要的分別在此而已。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必须要爭取在第四季度后期或明年第一季度初的时候,提一个正式的议案给立法会去考虑,反正提了给立法会以后,立法会也会成立小组委员会,也会有討论的时间。

记者:局长,你刚才在会上也说到第二阶段的諮询也会有一个方案,但可能关节位就会再做諮询,其实可否再说清楚一点,是否届时不会有数个方案让市民去选择,而是以一个方案?以及届时是否会做民调?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根据以往经验,第二阶段的諮询通常都会就一个我们將会提交立法会的议案的一些关节点可能会少许的选项,举例而言,以往我们都会问选举委员会的(委员)数目究竟是1200,还是1600人等,一个所谓归纳性的。我们第一阶段收到意见可能是由当时的800增到1200、1600,甚至二千多也有收过,我们就將之收窄,然后就將我们认为比较主流的一些看法或可以凝聚到共识的看法等关节点,我们若不是很肯定社会上的意见是否都在某一个选项上面,我们都会將那些选项再提出来、再多问一次市民。但由於现在还是諮询第一阶段的开始,现在也说不定那个方案具体程度有多或是少的选项,要视乎第一阶段我们仍有三个多月的工作成效是怎样。

记者:即是不是一个完整的方案,而是「斩件」式一个关节?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是一个完整的方案,但在一些关节部分可能也会有一些选项。举例来说,提名委员会的组成究竟是沿用现时(选举委员会的)1200人,其实我们收到(提名委员会)人数方面有三个最主要的(的方向),一个是1200人、一个是1500人、一个是1600人,亦有少部份建议2400人。可能在第二阶段的諮询,若我们有信心(提名委员会的人数)可增至某一个数目时,我们便提出某一个数目,但若我们觉得有两个数目都可以考虑、都有正反意见,可能我们会放两个(选项到第二阶段的諮询文件)。但现在是言之过早,让第一阶段(諮询)去到中期,我们收集到比较多的意见时,我会再同大家讲解一下我们收到的意见的主要方向是如何,大家届时便可以有较清楚的图像。现在(諮询期)还是很早,收集的意见暂时还不是很多。多谢各位。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4年1月20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