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立法会四题:促进儿童权利及福祉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超雄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的答覆:

问题:

  二○○七年六月八日,本会通过本人动议的以下议案:「本会促请政府设立儿童事务委员会以履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所定的责任,保障儿童的福祉,並確保在制订政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儿童的观点。」然而,政府至今仍未设立儿童事务委员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至今仍未设立儿童事务委员会的原因,以及有否评估设立该委员会所需的政策、法例及资源配套为何;

(二)过去五年,「家庭议会」及「儿童权利论坛」有否採取措施以促进儿童权利及福祉;如有,详情及曾投放的资源为何;如否,原因为何;针对来自有特別需要的群体(包括贫穷家庭、单亲家庭、新移民家庭及少数族裔)的儿童、残疾儿童,以及有不同性倾向的儿童,该两个组织曾採取协助该等儿童的措施分別为何;针对来自该等有特別需要的群体的儿童,政府有否推出特別的措施以改善这些儿童的生活环境(例如,给予该等儿童的家庭优先编配公屋或提供租金津贴);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政府现时有否措施推动整体的儿童权利及福祉;如有,具体说明有关措施的目標、成效指標,以及检討该等措施的成效的方法为何;政府现时有否制订全面的儿童政策;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鑑於政府规定由今年四月一日起,决策局/部门提交的政策及立法会资料文件时须包含家庭影响评估,有关的评估如何能够照顾到儿童的独特需要?

答覆:

主席:

  议员的提问涉及多个政策范畴,经諮询相关政策局后,我谨代表当局答覆议员的提问。

  首先,当局认为家庭是社会的重要单元。我们相信,充满爱心的家庭是守护和养育儿童的最佳环境。因此,我们的政策是维繫和巩固家庭凝聚力,以家庭为本为儿童提供所需要的照顾,並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適切的服务。当局一直按上述政策方针,致力制订有利於儿童成长和发展的政策。

  就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与儿童福祉有关的事宜涉及多个政策范畴。相关的政策局固然会处理所属范畴的事项,例如订立专门法例以保障儿童权利,以及预留资源推行不同政策。如有涉及多个政策范畴的事宜,政策局间会相互协调,我们亦会通过政策委员会等机制,作適当协调及支援。

  在进行与儿童有关的决策时,相关政策局会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必须及主要的考虑因素。各项条例和政策的执行,亦受到立法会、申诉专员公署、传媒以及社会大眾监察。

  就制订与儿童有关的政策收集意见方面,现时各政策局都会向相关諮询组织寻求意见。

  此外,家庭议会自二○○七年成立,一直致力提倡重视家庭观念,推广家庭核心价值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动力。自今年四月一日起,各政策局在制订不同年龄组別和性別(包括儿童)的政策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家庭角度,按家庭议会確立的三组家庭核心价值(即「爱与关怀」、「责任与尊重」及「沟通与和谐」),以及对家庭的结构及功能的影响作为基础,评估各项政策是否对家庭构成影响,並需考虑就对家庭构成影响的政策,諮询家庭议会。我们相信有关安排有助政策局制订更切合妇女、儿童、青少年及长者与家庭有关需要的政策。

  至於儿童权利论坛,是在二○○五年成立,进一步提供平台为非政府组织、儿童及政府,就儿童事务交换意见。

  总括而言,我们认为目前处理儿童事务的安排运作良好,让我们灵活地回应各界对儿童事宜的关注,又可配合我们强化家庭角色的政策方针,因此当局认为並无逼切需要增设儿童事务委员会。

(二)及(三)正如我在答覆的前提及第一部分所述,当局处理与儿童福祉有关的事宜,並非只是家庭议会或儿童权利论坛的工作,而是各政策局整体推动应对。单以家庭议会来说,过去五年,家庭议会在宣扬家庭核心价值、进行研究、家庭教育及支援工作所涉及的总开支约为七千六百万元。当中包括於二○一二年五月推出为期两年的「家事调解试验计划」,资助有意提供家事调解服务的机构,提供服务予经济有困难的家庭,协助他们解决家庭纠纷,並减轻诉讼对家庭成员之间(特別是儿童)的不良影响。家庭议会亦曾討论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支援由內地新来港定居成员的家庭等项目。

  在儿童权利论坛方面,自成立以来,论坛討论了超过二十五个项目,当中包括就立法推行「共同父母责任模式」等对儿童具切身关係的议题提供意见。论坛亦一向鼓励各界对儿童事务有兴趣的人士(包括儿童)参与,並就討论项目提出建议。

  我们亦同时推行儿童权利教育资助计划及学校外展活动等项目推广儿童权利。我们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为有关项目预留了约二百一十五万元,比上一年度的原来预算增加了约百分之五十七。相关的工作由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內的儿童权利组负责。

  除了家庭议会或儿童权利论坛过去曾討论的项目,相关政策局一直在不同范畴採取广泛措施,以促进儿童权利和福祉。以下是几方面的例子:

  在財政支援方面,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经济援助,其中包括租金津贴。单亲家长及家庭照顾者在综援计划下亦可获较高的標准金额及额外的补助金。

  在房屋方面,社会福利署(社署)会推荐有需要的家庭或人士,供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考虑让他们加快入住公屋。就涉及已离婚的公屋租户,获得任何子女管养权的一方可继续居住於其原有公屋单位內。如家庭中的残障成员获证实有任何特殊编配需要,房委会会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作出相应安排,尽量为他们编配「无障碍」的单位。

  在教育方面,学生资助政策確保学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未能接受教育。

  在社会福利方面,社署为有需要的市民包括单亲家庭及有特別需要的家庭,提供服务。社署亦提供多元化及弹性的幼儿照顾服务及收费豁免或减免资助。

  针对新来港儿童的需要,教育局为六至十五岁新来港儿童直接安排入学,以及为十五岁或以上的新来港儿童提供升学资讯。民政事务总署(民政总署)亦推行一连串项目以协助从內地来港定居的人士融入社会。

  少数族裔方面,民政总署自二○○九年起增设了支援服务中心以协助他们融入社会。教育局则致力帮助非华语学生適应本地教育体系及学好中文,例如为非华语学生提供课后延展中文学习等。

  针对残疾儿童的需要,当局为初生至六岁的残疾儿童或可能出现残疾状况的儿童,提供相关的早期介入服务。

  为確保不同性倾向儿童免受歧视,教育局已制订指引要求教科书出版商不能在课本內包含构成歧视的內容。教育局亦提醒学校在制订校本政策及程序时,须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而与性倾向及预防性倾向歧视相关的课题亦已纳入中、小学的课程內。

  当局在未来会继续推动儿童权利及福祉,例如:

(i)在教育方面,教育局会继续致力为儿童提供全面的学校课程及其他学习经歷。

(ii)在福利服务方面,社署会继续按「儿童为重、家庭为本、社区为基础」的路向提供全面的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

(iii)在医疗衞生服务方面,当局將兴建儿童专科卓越医疗中心,为罹患复杂、严重和罕见疾病的儿童提供服务。

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