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再度委任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

  行政长官再度委任冯驊法官为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主席,任期四年,由二○一三年八月十七日起至二○一七年八月十六日止。有关任命已在今日(六月二十一日)的宪报刊登。

  政府发言人说:「我们很高兴冯驊法官將继续出任选管会主席。他在选管会的经验,对选管会进行日后的工作將带来极大帮助。」

  选管会乃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成立,职能包括就地方选区分界提出建议,以及进行和监督选举。选管会亦负责监督选民登记及作出安排以確保选举在公开、公平及诚实的情况下进行。

2013年6月2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