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府提交《201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

  政府將於二月二十日向立法会提交《201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以修订《区议会条例》(第547章),落实从二○一六年开始一次过取消区议会委任议席。

  政府发言人今日(二月六日)说:「於二○一二年二月至四月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区议会委任制度公眾諮询所收到的意见显示,社会支持在一届內取消所有区议会委任议席。行政长官於一月十六日公布的二○一三年《施政报告》中表示当局会尽快修订法例,从二○一六年开始取消所有区议会委任议席。」

  《条例草案》会刪除《区议会条例》中现时所有有关委任议席的提述,包括该等议席作为区议会组成议席的地位、行政长官的委任权,以及指明的委任议席数目上限。

  发言人补充说:「我们计划在二月二十日提交《条例草案》到立法会进行首读和二读。如《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在二○一六年一月一日第五届区议会任期开始时,所有委任议席会被取消。」

2013年2月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