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立法会七题:鼓励合资格人士登记成为选民(附件)

  以下为今日(六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家杰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在去年六日二十二日回覆本人的书面质询时所引述的数字显示,歷年来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一站通)网上登记成为选民的人数佔整体登记选民人数的百分比极低。以二○一○年为例,大约每四千五百名登记成为选民的市民中,只有一名是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登记,而其余皆透过填写选民登记表格(表格)申请。就改善选民登记方式、选民登记率及选民地址准確性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期间,透过一站通网上登记及填写表格登记成为选民的人数分別为何;

(二)鑑於互联网已非常普及,惟自二○○七年起透过一站通网上登记成为选民的人数持续偏低,政府有否检討网上登记选民数字偏低的原因;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政府会否考虑改良现时的网上登记方法;如会,详情如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鑑於就整体登记选民数字而言,三十岁以下年青人选民登记率偏低,政府有否检討原因以及採取改善措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鑑於去年区议会选举发现多宗怀疑「种票」个案,而选举事务处(选举处)在本年二月向所有已登记选民发出信件,通知他们有关新增的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別的选民登记安排,並呼吁市民如收到错寄的选举信件,应退回选举处及在特別印製的信封上的適当空格划上剔號,指出退回信件的原因,选举处收回的信封数目为何,並按以下原因表列分项数字:
(i)信件的收件人並不在该地址居住;
(ii)信件的收件人已搬迁;
(iii)没有这个地址;及
(iv)邮政署因未能投递而退回。

答覆:

主席:

  二○一二年选民登记宣传运动期间,政府透过不同的宣传方式呼吁全港所有合资格人士在法定截止日期(即五月十六日)或之前登记成为选民。巿民填妥申请表格后,可透过邮递、传真或亲身交回选举事务处。持有有效个人数码证书的人士亦可於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作网上登记。

  就议员的各项质询,现答覆如下:

(一)二○一一年及二○一二年度选民登记周期內,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及透过填写表格成功申请登记为选民的人数列於附表。

(二)及(三)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选民登记)(立法会地方选区)(区议会选区)规例》(第541A章)第4条,任何人士申请登记为选民,该申请必须由该人签署。如市民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作网上登记,他必须持有有效的个人数码证书及使用该数码证书作为签署,以符合法例的规定。选民申请表格可在选举事务处、各区民政事务处及公共屋邨办事处索取,亦可从选举事务处专设的选民登记网站下载列印。现时,大部分人士会透过邮寄或传真去提交已填妥选民登记表格,程序十分简单。网上登记作为一个额外途径,方便选择不以传统方式填写表格的市民提交申请。

(四)选举事务处一直採取措施鼓励合资格的年轻人登记成为选民。根据二○一一年正式选民登记册,年龄界乎十八至三十岁的选民登记率为百分之六十。虽然这个数字较整体登记率(百分之七十五点六)低,但与二○○八年相同年龄组別的登记率(百分之五十四)相比已有显著增长。为持续提高年轻巿民的登记率,选举事务处在入境事务处的人事登记办事处设有恆常选民登记站,方便市民於换领身份证同时登记成为选民,亦会於选民登记运动期间於高等教育院校设置选民登记站,以鼓励年轻人登记成为选民。

  选举事务处亦有特別宣传措施,呼吁年轻人登记成为选民。该等措施包括在电视台及电台播放特別针对年轻人製作的宣传短片和声带、在公眾地方张贴特別宣传海报、於大型商场举行以年轻人为对象的宣传活动及於年轻人经常瀏览或使用的饮食、社交网站及即时通讯工具刊登广告。此外,政府网页及年青人经常瀏览的网页亦有提供连结,连接选民登记网站,以便他们查阅有关选民登记的资讯。

(五)选举事务处於二月向全港所有选民(约三百五十六万)发信解释有关登记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別安排,其中退回的信件共有约138 600封(约百分之三点九),分类如下:
(i)由住户於信封上选择「无此人,请退回」的信件约64 700封;
(ii)由住户於信封上选择「已搬迁,请退回」的信件约63 400封;
(iii)由住户於信封上选择「无此地址,请退回」的信件约4 800封;及
(iv)邮政署未能投递而退回的信件约5 700封。

2012年6月6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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