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二○一一年区议会选举选区分界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接纳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有关二○一一年区议会选举选区分界的报告中的所有建议。

  政府发言人今日(三月二十五日)表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决定,將藉《2011年选区(区议会)宣布令》实行。该宣布令於今日刊宪,並將於三月三十日提交立法会按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处理。

  选管会於三月十一日提交行政长官的报告,亦將在三月三十日按法例要求提交立法会省览。

  发言人说,选管会曾於二○一○年十二月三日至二○一一年一月三日諮询公眾对有关选区分界临时建议的意见。

  他说:「选管会作出向行政长官提交的正式建议前,已慎重考虑公眾人士提交的所有申述。选管会力求在公眾人士表达的意见,以及有关选区分界的法定准则之间,取得適当和公正的平衡。」

  来届区议会选举將有四百一十二个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一位议员。

  发言人说:「《2011年选区(区议会)宣布令》是为二○一一年十一月举行的区议会选举作准备的重要一步。在未来数月,政府及选管会將作出一切必需的安排,以令选举顺利进行。」

2011年3月25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