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谈立法会条例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二月十三日)下午出席2010「特区政府施政十件大事评选」启动仪式。以下为林瑞麟在活动后回应传媒提问的谈话全文:

记者:今日终审法院指有关条例违宪,政府会否修改《立法会条例》?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特区政府非常尊重终审法院的判决。我们今后会以终审法院的判决为依归,处理相关的选举呈请及检討《立法会条例》。我们希望在二○一一年上半年尽快提出关於修订《立法会条例》的建议和进行立法。

记者:將会如何作出修订?会否准许上诉?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们会以终审法院的判决为依归,建议修订《立法会条例》。我们会仔细研究判决,从而对《立法会条例》作出相关的修订。

记者:是否可以赶及在二○一二年立法会选举前办妥?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们的目標是要尽快为《立法会条例》进行修订,以符合终审法院的判决和《基本法》。我们一定会在二○一二年立法会选举前作出修订。並且,任何时候都可能有补选需要处理,所以,我们会就选举条例尽快作出修订。

记者:如果期间有任何特別的情况,会否有过渡的安排?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现时终审法院的判决是已经宣布了《立法会条例》相关的条文不合宪。因此,该项条文將不再有效。另外,终审法院亦已宣布,相关的选举呈请除了在原讼庭受理外,在上诉庭亦可以受理。我相信司法制度已经可以按照《基本法》来处理相关的选举呈请。所以,我们现时已有制度来处理相关的案件。我刚才向大家说,下一步是要在二○一一年上半年对《立法会条例》作出相关的修订建议,我相信大家可以安心和可以看到本地的成文法是与终审法院的判决和《基本法》符合的。

记者:(有关「特区政府施政十件大事评选」)你投选了哪一项?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们留待市民来评选吧。作为政府,我们最重要的是要做好相关的政策、立法及公共事务的工作。这个「十大施政」项目选举就留待市民来评选吧。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