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回应传媒提问(只有中文)

  以下为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出席地利亚教育机构属下中学第四十五届毕业典礼后,回应传媒提问的谈话內容:

记者:外交部特派员公署在坚尼地道已有办事处,增批一幅土地予公署,是否有此需要?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外交部特派员公署在香港根据《基本法》处理香港的外交事务,对香港作为特区扮演重要的角色。多年来,我们在香港安排国际会议,中央政府都很支持。较近期大家可以看到,在菲律宾人质事件中外交部为香港反映了很多意见,在关键时刻处理了一个大家都关心的议题。在香港社会当中,他们亦很鼓励年青一代多认识国家的外交政策和关於外交发展的歷史。所以,他们在坚尼地道原有的办公室需要扩充,经特区政府、行政会议审议后,认为这是有需要的,亦合乎香港整体的利益,而作出批准。

记者:这事是否需要作公眾諮询?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在香港,就土地用途,行政会议有权按照特区政府的政策予以批准,一切都是按照我们的政策和法例来办事。

记者:但只是一千元,为何会以这样的低价卖出?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在香港,符合公共政策的批地,我们往往都会以一个象徵式的批地价格来做,例如很多社会机构、学校和医疗机构等,只要符合公共政策,我们都会以这种方法批地。对香港外交的事宜,我们当然要依照这政策来办事。

记者:但有关需要在哪里?是否由於外交部可能会有更多专员来香港办公,所以需要更多地方?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这是他们內部作出了评估,需要有更多楼面面积和空间来举办活动,亦需要扩充居住的地方,所以我们相关的部门在审议后,向行政会议提交了报告。

2010年11月25日(星期四)